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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及生態局局長會見傳媒談話全文(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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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環境及生態局局長謝展寰今日(一月二十二日)出席立法會環境事務委員會會議後會見傳媒的談話內容:
 
  各位傳媒朋友大家好,減廢回收的文化在很多先進城市已經扎根多年,香港需要努力追上。所以推行垃圾收費,用新方法推動減少垃圾和分類回收,是香港特區推廣減廢回收文化,建設我們生態文明的重要一步。其他先進地方的市民做得到,我相信香港的市民也一樣可以做到。
 
  但是要成功推行垃圾收費,市民對計劃的充分了解和積極參與十分重要。最近有關垃圾收費的報道和討論,反映市民對垃圾收費的操作細節仍有很多疑問。作為負責任的政府,我們有責任在正式實施垃圾收費前,將垃圾收費在日常生活出現的種種問題,全數找出統整並向市民釐清,而最實際、最貼地和有說服力的做法,便是通過實地測試和演練,驗證垃圾收費的操作,理順其在不同環節細位的安排,然後通過實地展示,讓事實說明垃圾收費是切實可行,讓大家安心,我們齊心做好香港的垃圾收費,建設可以傳給下一代的綠色文化家園。
 
  對政府來說,這是一個創新和對市民負責任的做法,會幫助香港更順利地推行垃圾收費,更好地推廣減廢回收文化和建設我們的生態文明。
 
  為甚麼我們認為實地演練和展示是如此重要呢?我想舉例說明,昨日社會上出現一條影片誣捏政府的指定垃圾袋十分單薄和容易爛。影片中的膠袋明顯不是政府的指定垃圾袋,所以我們立刻向公眾澄清,並拍了一條影片顯示政府的指定垃圾袋在使用上和一般垃圾袋無異,但即使我們拍片說明,網上也有很多人有其他質問,問這些袋是否真的不會爛,甚至有人問是否子彈也打不穿?當然不是,其實這是一般的垃圾袋,但如果大家能夠看到、摸到,在使用上知道這些是正常的垃圾袋,相比我們用文字和言語,甚至用影片去解釋,大家的感覺和理解會更加好。所以我認為最好和最清楚的方法就是透過實地演練和展示,可以理順一些執行上的小問題,讓大家清楚和具體明白,將來執行時會更加順利。
 
  剛才我向立法會環境事務委員會匯報我們的計劃,以及我們打算把計劃生效日期(八月一日)透過憲報刊登,然後按「先訂立,後審議」的程序,提交予他們審議。同時,新建築廢物處置收費水平的生效日期同樣會一併修訂至八月一日。剛才我們聽到委員會亦支持有關的計劃。就此向大家說明,大家有沒有甚麼問題?我樂意在此解答。
 
記者:你們拍片後有網民揭發膠袋被刺穿,可否解釋原因?會否考慮找消委會實測以示公正?另外,局方指有流傳影片可能涉及刑事,會交由警方處理,會否擔心形成與市民敵對的氣氛?
 
環境及生態局局長:第一點,我們的影片最重要是告訴大家,我們的膠袋(指定袋)並不如網上影片所指容易破爛,他們用的根本不是指定袋,(我們的影片在指定袋)裏面裝了八點多公斤,超過18磅物料,用力搖晃都不會爛。當中有些物料刺穿了一個洞,這與我們一般使用垃圾袋的情況一樣。大家見到真的(指定)垃圾袋時就知道,跟我們一般使用的垃圾袋的能力、質料基本上是一樣,用的時候可以放心。事實上我們推廣指定袋時,若在超級市場購物時忘記自備購物袋,市民可買一個指定袋載物品,作「二次袋」用途,回家又可以載垃圾。無論是超級市場還是便利店,他們都審視過,指定袋可作這樣的用途。(指定袋)並不是單薄的物料,更不是政府以單薄物料製造指定袋,令其容易破爛,將來容易罰款,這些全部都不是事實。你提到,如果我們看到當中真的有犯法情況,我們可能會報警,這是否與市民對立呢?當然不是,我們目的是保障市民利益,不受錯誤的資訊影響,以及不被錯誤的資訊欺騙,我們目的是保障市民,並非與市民對立,大家應該明白,政府的出發點都是為了市民的好處,這是我們的重點。
 
記者:局長,垃圾收費討論多年,卻兩度延遲生效日期,有沒有人需要問責?
 
環境及生態局局長:垃圾收費本身是一件好的事情,我們需要追上其他國家。我在不同場合說過,很多地方推行垃圾收費,因涉及移風易俗,要改變我們的文化、習慣,都需要一段很長的時間,三至五年其實十分普遍。最重要是我們如何做得好,真正幫助市民、幫助香港建立一個綠色減廢回收文化,市民的理解是最重要,因此我們寧願用多一點時間做好解說,用一個新方式讓大家更容易明白,這是更負責任的做法,對於改變綠色文化、建立綠色文化有好處,對於我們推行垃圾收費同樣有好處。
 
記者:局長,今早在電台被問到八月會否如期實施,當時局長並沒有正面回答,當局有沒有信心不會有第三次的延遲,八月是一定能做到?
 
環境及生態局局長:剛才也提過,垃圾收費在外國很多地方都做到,也做了很多年,我相信香港人沒有理由做不到。我們希望用好的方式,讓大家真正明白、真正體驗到如何做,推行就會更順利。透過實地演練、實地展示,我相信真的幫到大家,對於八月一日推行,我自己是十分有信心。
 
記者:有議員建議全民派袋,(當局)會否派袋給區議員做宣傳?
 
環境及生態局局長:在宣傳過程中,我們會派袋作為樣本,讓大家看到、摸到,令大家更有信心和理解。若全民派袋始終要用公帑。垃圾收費人人有責,派袋方面,我們是會向最需要的居民派袋。但其他地方大家亦可參與,我們可與物管合作,物管亦可用派袋的方式幫助居民認識了解,這是全民合作的事情,不一定需要由政府全民來派,用公帑來派。
 
記者:區議員可以幫到市民了解更多垃圾徵費,會否在區議會層面做更多宣傳? 
 
環境及生態局局長:我們必定會與區議會、區議員及「關愛隊」加強合作。剛剛主席亦有問,政府在資源上會否有支持,這方面我們都會考慮,我們會透過跟各方面更多的合作,希望在解說、宣傳方面更加到位、更加入屋。
 
記者:剛才在會議上有提到去年七月討論垃圾徵費時,也有講過不同事例,如光管和地拖棍等,當時亦講過,亦有一些疑問,如今事隔五個月後,政府依然在執着有關細節,在細節執行上仍未能解答市民,是否政府考慮得未夠全面?過去幾個月你們做了哪些工作?
 
環境及生態局局長:過去兩年我們都有討論,如果我們在這些細節上沒有任何處理的方式,相信有關法例不會獲得通過。例如你所講的光管等,基本上都是可回收的物品,最好的方式就是拿去回收,而非當垃圾棄置。其實地拖棍、掃帚棍等,如果大家想最方便處理,當然是貼上11元的標籤去棄置,但亦可以集合其他大型的垃圾一併棄置,便可減低有關費用。更加好的方法不是把它們當垃圾棄置,例如把地拖頭拆出來當垃圾丟棄,地拖棍拿去回收,這是更好的方法,其實有很多不同的方式可以處理。我們覺得有時候用文字和言語未必讓大家那麼容易意會,將來在實地的演練和展示,顯示各種不同情景和物品可以如何處理,當大家看到時,相信會更容易明白,大家亦會更放心。
 
2024年1月22日(星期一)
香港時間19時30分
即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