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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及生態局局長會見傳媒談話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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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環境及生態局局長謝展寰今日(一月十九日)在政府總部西翼大堂就推廣垃圾收費的優化安排會見傳媒的談話內容:
   
  各位傳媒朋友大家好。

  減廢回收的文化在很多先進城市已經扎根多年,香港需要努力追上。推行垃圾收費,用新方法推動減少垃圾和分類回收,是香港特區推廣減廢回收文化,建設我們生態文明的重要一步。大家如果都用指定袋,包好垃圾才棄置,香港亦會更整齊、乾淨和衞生。

  這個星期我見到社會各界對垃圾收費有很多討論,也提出很多問題。有不少人向我反映,很多市民不了解垃圾收費如何執行和相關細節。

  要成功推行垃圾收費,市民對計劃的充分了解和積極參與十分重要。為了幫助市民大眾和相關業界更了解計劃,我向行政長官作出了兩點建議:

  第一,政府需要時間去向社會各界更具體地解釋垃圾收費,讓市民和各界可以清楚了解計劃的操作和細節,明白市民需要做的是簡單易行的。所以我們會把垃圾收費的法定生效日期改為八月一日。

  第二,政府會先行先試。我們會安排政府部門和不同樓宇四月一日開始先行先試,讓市民見到垃圾收費的真實操作,而不是單靠抽象解說。計劃的實地操作會起到展示作用,我們透過實地展示來作宣傳教育可以幫助市民更容易清晰了解垃圾收費的操作和細節。對政府來說,先行先試也有演練作用,幫助我們預先理順執行磨合期上或會出現的各種小問題。

  對政府來說,今次是一個創新和對市民負責任的做法,會幫助香港更順利地推行垃圾收費,更好地推廣減廢回收文化和建設我們的生態文明。

  行政長官十分支持我的建議,並指派了政務司卓永興副司長協調政府跨局跨部門間的合作。

  接着星期一(一月二十二日)我會就這個建議諮詢立法會環境事務委員會,之後我和團隊會按法律程序修改生效日期,也會聯絡政府部門,統籌安排參與四月一日開始的實地展示和演練。

  接下來我樂意解答大家的問題。

記者:去年七月已提過,垃圾徵費的日期不會再推遲,前幾天見記者時有解說流程,為甚麼過了幾天便改變主意?前陣子亦指市民自己不想理解方案,你有何看法?是否當初在某方面高估了成效?第二,想請教為何是八月一日實施?看到有些報導可能是因為二十三條立法需於上半年完成,是否為了讓路而改為下半年推行?最後想了解一下,之前提過最早的零售點會於一月及二月開售,是否會如期開售還是會延遲?
 
環境及生態局局長:垃圾收費並不是新事物,在很多城市都做過,事實上亦做了很多年,根據很多城市的經驗,推行時需要一段很長的時間讓市民了解及慢慢改變生活習慣,我們亦見到這情況。在香港,為了推行垃圾收費,我們進行了大量的準備工作,去年八月起已開始電視宣傳,並與業界做了很多指引,亦慢慢將宣傳幅度及深度加深,你會看到很多地方都有這方面的宣傳資料,因此市民的關注度亦增加。過去一星期大家都看到,很多市民表示垃圾收費快將實施,但他們都不了解做法,認為政府需要更多解說,越來越多問題出現。作為一個負責任的政府,我們很希望垃圾收費推行成功,當大家有很多不了解的情況下,我們直接推行還是做好解說後再推行會更好呢?如果我們用以往方法去解說時,市民是否容易理解?可能說多一點、久一點,情況也差不多。我們考慮到原因,最大的原因是很多時候我們透過影像、文字、口述等,對市民來說比較抽象,具體垃圾收費是如何做、是甚麼情況,只是講不是最好的方法。我們不止(將垃圾收費的生效日期)改為八月一日,亦用新的方法,安排政府部門先行先試,亦會物色一些樓宇展示,實地做出來,同時把做法拍成影片,實地是如何做、每個環節是如何做,亦會帶傳媒朋友去看是如何做,大家可以從實地操作真正了解,我相信市民看到後會更明白及放心,知道是簡單易行,這做法對於將來我們真正推行垃圾收費時,是最好的辦法,讓我們推行得更順利,因此作此決定。你亦問到為何是八月一日,我其實想越快越好,不希望再延遲,希望可以越快推行越好,若我們接下來用的時間太短,可能沒有起到足夠的解說作用,接下來的時間,六、七月是學校考試,八月剛好是暑假,相信在這時候推行,對各方面來說是一個十分好的時機,因此我們訂於八月一日,如果可以我也希望早一點,但這是一個最好的時機。你亦問到,我們本來已經預備一月二十六日起開始銷售膠袋,膠袋銷售網絡會慢慢增加,這些我們會繼續,我們不是現時停下來再等多四個月,不是這樣的情況,我們不會停下來,會做更多解說、做好解說,並透過先行先試的方式,讓大家可以真的看到,這樣做會更加好,我們解說的工作、宣傳教育、膠袋發售亦會按時間表進行。
 
記者:是不是跟二十三條立法沒有衝突?
 
環境及生態局局長:是完全沒有關係的,完全沒有相關考慮。
 
記者:去年局長在立法會表示不會再延遲,其實「不會再延遲」是甚麼意思?如何確保今次不會再延遲?第二,接下來四個月,你們是否覺得押後及展示便可解決問題?很多細節仍未解決到,例如清潔工作為前線要監察有沒有人亂拋垃圾或需要「執手尾」,並不達到污者自負原則,你們會如何解決?
 
環境及生態局局長:作為環境及生態局局長,我真的希望可盡快開展垃圾收費,但我們覺得真正推行時必須做得好,市民對於需要做甚麼和如何做必須有充分的理解,才會積極參與,這樣實行時會事半功倍,否則是事倍功半,亦可能造成社會上很多疑惑,這樣並不好。若我們用更多時間做好解說工作,對推行整個垃圾收費有好處,是正面事情,因此我們作此決定。至於我們用多四個月時間是否有信心,若大家有跟進這課題,我們已在很多樓宇做過很多先導計劃,所以具體的操作性及安排,我們有百分百信心,否則我們亦不會立了法及推出來。以往的先導計劃主要是內向,是我們自己看的,讓我們知道如何做,方便我們設計計劃。今次看到市民不理解,我們要進行先行先試實地展示,導向市民,讓他們看得到。我們會拍影片,會帶不同人去看,帶傳媒去看,透過這樣的宣傳教育,相信大家更容易明白理解,令到將來執行更加順利。我們有信心進行展示後,將來的執行會更順利。你提到很多細節,我今日再解釋,大家未必百分百理解,可能太抽象,對於我的說話會有不同的詮釋、解釋。其實你說的問題,全部都可透過展示,居民如何做、市民如何做、在辦公室的人如何做、物管如何做、清潔工如何做等,大家可透過展示看得到如何做,一幅圖片勝過一千字,用這方法進行解說,相信很多現在大家覺得很模糊、不清楚的問題,將來就會很清楚地看到,在執行及操作上是如何去解決問題。以往我們進行先導計劃時,以及大規模進行時,會不會出現磨合期的問題,需要時間去解決?始終問題是多款多樣,正正透過展示,對於政府亦是一個演練,因為很多政府部門會參與,中間很多磨合期的問題,大家會解決到,會見到答案,對於將來推行是十分有好處。
 
記者:首先想問清潔工的問題,如果清潔工見到垃圾沒有用指定袋收好,是不是不收?如果收了是否犯法?局長提到要更多時間宣傳及教育市民,這些工作是否可早些啓動、早些做,為何又沒有更早做,是否錯判垃圾徵費的複雜性?其實並不是第一次延遲,為甚麼有信心在四個月內會令市民更清楚垃圾徵費的運作?會不會更多解說及拍片等?會不會承認延後四個月的決定太倉卒?
 
環境及生態局局長:剛才我提過,政府推動垃圾收費上,已經做了大量工作,雖然我們做了很多準備工作和宣傳,但我們見到過去一星期社會明顯提出很多問題,政府已盡量進行解說,如我之前所說,我們做了很多先導計劃,知道很多問題是解決得到。但很多時候言語解說及文字解說,大家未必能清晰了解,「聽到」跟「了解」是兩回事,所以外面仍有很多問題,大家都因此覺得很模糊。我們覺得,要用更好的方式進行宣傳教育,這是為甚麼我們要用更多時間並改了宣傳方式,不是舊的方式。你提到拍片,其實我們都有拍片,你可能在電視上有看到電視宣傳片,「群姐」都出來講解,但這不是真實。不如我們進行實地展示,透過展示慢慢讓大家見得到具體的操作,當大家見到後,對於你剛剛提出的很多問題,例如清潔工應該如何做、管理處又應該如何做,與其我在此再講,外面又有不同的解釋、理解,倒不如我們用真正的實地展示,讓大家看到操作,我相信不論市民、管理處、清潔公司、清潔工或前線工人,他們見到後就知道如何做,這是一個最好的方法讓我們向前行。
 
記者:想問問不少議員均說署方或局方不願與他們溝通,不夠主動,你同不同意這個說法?會不會承諾實行垃圾收費前會定期「落區」?早前看到署方推卻了議員的邀請,議員希望舉行數場「落區」活動,而署方則說舉辦一至兩場?以及這次有沒有人需要問責?另外早前環境保護署署長說過「如果你不想清楚,那甚麼時候也不會清楚」,這次的延期是否表明同意了市民的憂慮是正確?你們會否收回這句說話甚至道歉?謝謝。
 
環境及生態局局長:我認為作為一個負責任的政府,我們需要看市民的情況,所以我們在推行垃圾收費時也重複多次,我們現時看到外界有很多問題,市民在這方面不了解,作為一個負責任的政府我們用多些的時間或更好的方法做宣傳教育,我認為是負責任的做法。
 
  至於你問到議員安排方面,我們亦安排了很多場解說會,我們已定了會和所有區議員作解說,我們會到十八個區議會解說,事實上我們亦有和不同的地區人士丶區議員和立法會議員安排了好幾十場的解說會,當然時間上的安排需要各方面的相互配合。未來我們一定會花更多時間更多的努力做好宣傳教育,亦會做實地的展示,希望這個新的方法對於大家去理解,讓大家去明白,效果會更好,謝謝大家。

(請同時參閱談話內容的英文部分。)
 
2024年1月19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20時31分
即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