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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税務(修訂)(關於頻譜使用費的税項扣除)條例》刊憲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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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今日(一月十九日)在憲報刊登《2024年税務(修訂)(關於頻譜使用費的税項扣除)條例》(《修訂條例》),就流動網絡營辦商(營辦商)將來投得的無線電頻譜而須繳付的頻譜使用費提供税務扣除,即日生效。
 
  商務及經濟發展局發言人說:「我們感謝立法會於一月十日通過相關條例草案,成功落實了二○二三至二四年度《財政預算案》的建議,提供更大誘因鼓勵營辦商通過競投無線電頻譜投資流動通訊服務,進一步改善網絡質素,讓市民可享用更優質的通訊服務,並更有效支援香港發展高端及創新科技,推動香港經濟長遠發展。」
 
  根據《修訂條例》,營辦商就將來投得的無線電頻譜而須繳付的頻譜使用費可獲全額税務扣除,並在頻譜指配期內(一般為15年)分期執行。《修訂條例》不具追溯力,只適用於今日或之後投得頻譜所產生的頻譜使用費。換言之,就過往獲指配的無線電頻譜而須繳付的頻譜使用費(不論已繳付或將要繳付)維持不獲税務扣除。
 
  政府將繼續透過一系列措施促進香港5G的發展,包括適時透過拍賣向市場提供更多用於流動通訊服務的無線電頻譜。政府計劃在今年內分別為850/900兆赫、2.3吉赫及首次推出的6/7吉赫頻帶的頻譜進行拍賣,以提供合共510兆赫的無線電頻譜作公共流動通訊服務之用。
 
2024年1月19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11時00分
即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