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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一題:防止工業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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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一月十日)在立法會會議上陳仲尼議員的提問和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孫玉菡的答覆:

問題:
 
  據報,政府於去年四月修例以提高職安健罪行的最高罰則後,本港仍發生多宗工業意外。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鑑於建造業界一向採用分判制度,有否統計,過去五年違反職安健相關法例而被定罪的公司或人士中,分別有多少是總承建商(即大判)及次承建商(即二判、三判等);若否,會否考慮統計相關資料,以便當局就防止工業意外制訂政策;

(二)鑑於有市民質疑職安健相關法例未能起到足夠的阻嚇作用,政府有否加強執法、宣傳及教育工作,以促進建造業界的職業安全文化;若有,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及

(三)鑑於「建造業輸入勞工計劃」的外勞開始陸續來港工作,政府推出了甚麼措施提升他們的技能及職業安全意識,以及有否評估,有關的職業安全課程和器械操作訓練,是否足以讓不熟悉本地工作環境的外勞安全地投入工作?

答覆:
 
主席:

  就議員的提問,經諮詢發展局後,現綜合答覆如下:

(一)過去五年,因違反職安健法例而被定罪的建造業承建商(包括「公司」及「個人」)的傳票數目,請參閱附件。當中二○二三年截至十一月底的有關傳票數目是1 352張。

  無論「公司」或「個人」都可以使用總承建商或次承建商的身分承接不同工程項目。鑑於他們的身分在不同的項目中會有所不同,因此勞工處並沒有以總承建商或次承建商作為分類,備存違反職安健相關法例而被定罪的公司或個人的資料。

(二)一直以來,勞工處按風險為本原則,密切留意各行業的職安健風險水平及變化,適時制訂及調整三管齊下的策略,包括巡查執法、宣傳推廣及教育培訓,以推動職安健文化,防止意外發生。去年修訂法例以提高職安健罪行的罰則,是改善香港職安健策略的其中一項措施。

  為達致上述改善職安健的目標,勞工處除了日常巡查外,亦採取一系列針對性措施,致力改善建造業的職安健,其中包括自去年四月至今已進行四次針對建造業的特別執法行動,遏止不安全作業;針對安全表現欠佳及安全工作系統可能有問題的建築地盤,進行了31次全面和深入的突擊巡查行動;以及針對小型裝修及維修工程地盤(尤其是吊棚工程地盤)進行地區巡邏。
 
  為進一步加強巡查執法的力度,勞工處亦於去年十一月成立多隊「特遣小組」,持續針對建築地盤,特別是新工程及涉及高危工序地盤,進行嚴厲的巡查執法行動。
 
  在宣傳推廣方面,自去年四月提高職安健罰則後,勞工處已展開全面宣傳工作,包括推出一套全新製作的電視宣傳短片、電台宣傳聲帶及海報,加強新罰則的推廣。同時,勞工處亦已發放新聞稿、在勞工處網頁及「職安警示」流動應用程式提供有關新罰則的最新資訊、與業界聯手舉辦講座、以電郵向有關持責者簡介該條例等,讓業界和大眾知悉職安健罪行的新罰則。去年底,勞工處在公共交通工具、主要行車隧道入口及商場的外牆屏幕等,展開新一輪宣傳。

  另一方面,勞工處與職業安全健康局(職安局)合作,於二○二三年十二月中推出一輯宣傳短片,主題包括「懸空式竹棚架」、「職安健星級企業計劃」、「電力工作」、「新修訂職安健法例」及「一般地盤的潛在危害」等。為進一步深化宣傳效果,勞工處聯同職安局剛剛製作了一輯五集、每集兩分鐘的電視節目,由本周一(一月八日)起在電視及多媒體平台播出,宣傳職安健信息。

  至於在教育培訓方面,勞工處最近已更新建造業強制性基本安全訓練課程(俗稱「建造業平安卡」課程)及密閉空間作業的強制性安全訓練課程的內容,以加強工友的安全意識及避免發生意外的能力。同時,工友在完成「建造業平安卡」課程後,必須於三年後修讀重新甄審資格課程,才可為其「建造業平安卡」續期。工友亦可隨時到勞工處網頁,重溫課程的主要內容,温故知新。
 
  與此同時,勞工處亦定期舉辦多項建造業工作安全及有關法例要求的免費訓練課程,亦不時與個別機構協辦不同主題的職安健講座及網上研討會,並派員擔任講者。勞工處職業安全及健康訓練中心去年舉辦了813項課程和講座,其中592項與建造業工作安全有關。

(三)為應對建造業人力短缺,特區政府採取多管齊下的措施,包括加強培訓本地人手及招聘新人入行,推動業界應用科技以提升生產力,以及推行建造業輸入勞工計劃(計劃)。

  在計劃下,輸入的勞工必須為已有相關工地工作經驗及安全知識的技術工人,他們亦必須遵守香港建造安全的相關法規,包括:

(i)必須完成「建造業平安卡」課程;

(ii)必須遵守「專工專責」的要求,即除非他們已通過考核獲註冊成為半熟練或熟練技工(俗稱「中工」或「大工」),否則他們須在中工或大工的指示及督導下工作;及
 
(iii)如果輸入勞工從事的工序按法例須由合資格人士進行(例如挖掘機必須由合資格人士操作),則他們必須通過香港相關機構認可的測試或具同等資歷才可進行有關工序。

  此外,所有申請輸入勞工的工地亦必須採用「安全智慧工地」系統。計劃亦要求總承建商指派一名安全主任負責為所有輸入勞工提供工地安全措施簡介及使用訓練,實地講解讓他們了解本地工地運作及須遵守的規定包括工地安全等。相關政策局、政府部門及承建商表示,在建造業輸入勞工計劃下獲批的工程項目,均已落實執行上述要求,相關部門在持續監察承建商的表現時,會確保上述要求繼續在工地落實。
 
2024年1月10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7時05分
即日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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