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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及生態局局長會見傳媒談話全文(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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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環境及生態局局長謝展寰今日(一月六日)出席2024本地漁農美食嘉年華開幕禮後會見傳媒的談話內容:
 
​環境及生態局局長:各位新聞界的朋友,大家好!今日很歡迎大家來到漁農美食嘉年華的現場,大家剛剛有沒有去逛逛、購買本地的漁農產品?如果沒有,待會可以逛逛,大家會看到本地漁農業產品真的十分好,很受香港市民歡迎,這是為何我們要發布《漁農業可持續發展藍圖》,因為扶助和壯大本地的漁農業是十分重要。
 
  今日我亦藉着這個時間和大家談談都市固體廢物收費(垃圾收費)。大家都知道四月一日我們將會開始垃圾收費,在二○二三年八月開始,我們已經做了大量的宣傳,例如截至去年十二月底,在電視和電台播放約4 000次宣傳片和宣傳聲帶,亦在公共交通工具的車站、車廂、地鋪餐廳店面和大廈大堂等超過9 000部電視屏幕上播放宣傳短片。我們亦在不同地區的路旁、政府設施、公共屋邨展示超過1 200條宣傳橫額,在240輛巴士、100輛小巴和18艘渡輪船上展示廣告。我們更在公共交通工具的車站及大廈大堂超過2 000個燈箱/框架展示宣傳海報,以及在約100個新聞和生活應用程式及網站上投放線上廣告等。近期社會各方面多了很多人關注垃圾收費即將開始,他們會問哪裏可以購買指定袋、指定標籤,屆時可以怎樣做?我們已安排了大約3 000間商店讓市民購買指定袋和標籤,包括超級市場、便利店和藥房。我們亦安排未來在屋邨的管理處也可以買到這些指定袋,盡量方便大家,詳情會在本月稍後公布。
 
  為了推行垃圾收費,我們不斷提升回收配套,建立社區回收網絡「綠在區區」,目前已經有超過170個公共收集點,遍布全香港,包括11個回收環保站和34個回收便利點。未來我們亦會在50個公共屋邨設立小型回收便利點,方便公屋居民進行乾淨回收。有三間小型回收便利點,包括「綠在葵芳」、「綠在大窩口」和「綠在啟業」已在本月起陸續開始營運。另外我們每星期亦在超過130個定時定點、街站形式的流動點收集回收品,我們建立的回收網絡是為方便大家。
 
  最近,我聽到有些人擔心垃圾收費開始的時候有六個月適應期,會不會有人趁這個時間四處亂拋垃圾?在此我要鄭重跟大家說,這個適應期是讓市民適應使用指定袋來包裝垃圾,所以在那段時間內如果大家未習慣,我們只會採取警告的方式而非處罰,但不是指大家可以亂拋垃圾,亂拋垃圾在任何時間、任何地點,即使你用指定袋包裝垃圾,但四處亂拋也一樣會被定額罰款3,000元。在此要跟大家說,從來在任何情況下都不能亂拋垃圾,我需要跟大家說清楚這點。接下來看看大家有甚麼問題,我很樂意回答。
 
記者:想問問市面流傳那款垃圾收費指定袋,有沒有調查過為甚麼有這些垃圾袋流出?是不是試驗計劃完結之後沒有回收?會不會涉及刑事懲罰?未來預計四月一日實施垃圾收費之後,網上會不會流傳一些假的垃圾袋讓市民買到?局方會如何打擊?會怎樣評估這個風險?
 
環境及生態局局長:初步的調查發現那些聲稱指定垃圾袋並不是我們將來指定的垃圾袋,而是我們在好幾年前的推廣試驗,在(參與試驗計劃)大廈內市民使用試驗性的指定袋來收垃圾,第一讓居民可以習慣,第二是試驗推行收費時的安排和做法可以怎樣改善,所以才會有這些試驗袋。我們初步看到那些照片上的袋,就是當初的試驗袋而不是將來的指定袋,將來的指定袋會有一些防偽措施,如何防偽的詳情,我不會在這裡向大家透露,但我們很容易分辨那些是正式的指定袋或是假的指定袋,其實有辦法分辨出來。剛才我亦說過將來售賣指定袋的時候,我們會有3 000個售賣點,亦會安排屋苑管理處售賣,那些會是我們認可的售賣點,屆時會有清晰的標籤來標明認可的售賣點,市民向認可的售賣點購買指定袋就一定安全,並不會有其他問題。至於在非指定的地方售賣指定袋是不可以的,就算是指定袋也不能在非認可的地方售賣,這樣本身也構成罪行,可被罰款二十萬元。如果售賣假指定袋的話刑罰更重,可被罰款五十萬元及監禁五年。我們已和香港海關做好聯絡,會密切監視市面上是否有非指定的地方售賣指定袋,或有沒有其他地方售賣假的指定袋,我們會一併執法。但因為我們會呼籲大家去有認可標誌的地方購買指定袋,所以市民應該很容易分辨真偽。
 
記者:局長你剛才說會加強執法,可以具體說說如網上兜售一些假指定袋會如何執法?如何防止市民購買這些假的指定袋?另外物管業界很關注如何處理一些違規的垃圾,例如一些棄置在某個收集點的垃圾但沒有使用指定袋應如何處理違規垃圾的費用?局方會否有詳細的指引解釋?謝謝。
 
環境及生態局局長:剛才我亦提過關於將來售賣指定袋方面,最簡單是到有認可售賣標誌的商店購買便一定安全,數量會相當多,我們亦會盡量安排在屋苑管理處售賣以方便市民,市民不需要擔心購買合規的指定袋會很困難。我呼籲大家不要到不明來歷的地方購買指定袋。執法方面我們會聯同海關,無論網上也好、市面也好,我們也會加強監察和巡查,就這些售賣假袋的情況執法。你問到物業管理方面,我很喜歡列舉例子,例如我們到外國旅行,無論日本或其他地方,要找一個垃圾桶並不容易,但我們去那些地方旅行時會自動自覺將垃圾帶回酒店,或在購買的地方恰當處理,而不會在街上胡亂棄置。香港也需要慢慢邁向這種文化、習慣的改變,坦白說這個文化的改變不會一蹴而就,不會一兩天就能改變,需要一段時間,所以就着物管等不同業界,我們做了八份指引,教導他們在不同的情境下可以怎樣處理,相信他們可以按着物業和用家對象的情況處理,例如逐步減少垃圾桶,將一些垃圾桶和回收桶放在合適的地方,亦可以請他們的管理人員加強督促顧客、用家的行為,慢慢地作出改變,不會一日就做得好,但在一段時間以後,我相信香港人一定不會遜色於其他城市、其他地方,我們一樣可以改變習慣。
 
記者:局長,想問問早前參與試驗計劃的人剩下的垃圾袋會否回收?以免日後垃圾收費時他們又用回這些袋混水摸魚及避免他們上網出售?下月開始售賣的膠袋會不會限購?另外想問問你今日在嘉年華買了甚麼?花了多少錢?謝謝。
 
環境及生態局局長:我在嘉年華買了煙燻鱲魚,我以前都試過他們的一些產品,的確相當好,我亦買了本地製的蘿蔔糕,他們的臘味也是本地製的,更買了由本地黑毛豬製成的臘腸、潤腸和臘肉,品質十分好,在此我要推介一下,大家不妨多多購買我們本地的漁農產品,他們的質素真的相當高。
 
  至於你剛才提到的垃圾袋是我們以前試驗計劃完結剩下的袋,如果拿出來售賣會如何剛才我亦說過,以前的試驗袋並不是我們將來的指定袋,用非指定袋,第一,賣已經犯法,第二你買了也不能當作指定袋使用,所以我建議市民到有指定標籤的地方購買,要不然你買了也不能當作指定袋使用。
 
記者:那會否收回試驗袋以免他們拿出來售賣?
 
環境及生態局局長:我們盡可能也會收回試驗袋,但當然可能有說不定的情況,我們以為用完了但原來用剩了,我們也不排除這些可能性。但不管如何這些袋也不能拿出來售賣,買了也不能當作指定袋使用。
 
2024年1月6日(星期六)
香港時間17時22分
即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