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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署澄清有關網上流傳銷售垃圾收費指定袋的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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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環境保護署(環保署)今日(一月五日)就於網上流傳有關出售聲稱為都市固體廢物收費(垃圾收費)下預繳式指定垃圾袋(指定袋)的產品作出以下澄清:

  環保署發現近日有人於網上討論區轉載標題為「明年香港廢物收費指定垃圾袋」的數張綠色垃圾袋圖片,亦發現網上有該垃圾袋出售。該垃圾袋袋身印有「指定垃圾袋」及「只供測試用」等字樣。環保署表示,該垃圾袋懷疑是該署於自二○一八年起在垃圾收費實踐計劃下提供給住戶試用的模擬指定袋,讓他們培養棄置垃圾的新習慣,有關實踐計劃已於去年年底完成。環保署強調,在垃圾收費實施後,市民不能以模擬指定袋棄置垃圾,否則會觸犯垃圾收費相關法例。該署亦已將上述發現通知香港海關以展開跟進調查。

  根據《廢物處置條例》(第354章)規定,指定袋及指定標籤只可由獲環保署署長授權的人士以指明條款出售,以防止偽冒指定袋及指定標籤流入市場。任何沒有獲授權的人士如出售指定袋或指定標籤,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二十萬元。約三千個獲環保署署長授權的零售點和網上平台將於下月開始出售指定袋及指定標籤,詳情將於本月稍後公布。

  環保署已為不同容量的指定垃圾袋及指定標籤的設計完成商標註冊工作,以防止可能出現的偽冒產品及杜絕侵權行為。根據《商品說明條例》,任何人銷售或為售賣用途而管有冒牌物品,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五十萬元及監禁五年。市民可致電海關二十四小時熱線2545 6182,或透過舉報罪案專用電郵帳戶(crimereport@customs.gov.hk)舉報。
 
2024年1月5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23時12分
即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