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海關偵破市值約六百萬元海路走私案件(附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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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關透過風險評估,發現不法分子可能會利用遠洋船走私貨物往東南亞國家,遂作出策略性部署,揀選及查驗來自高風險地區的貨櫃,並於當日鎖定四個準備經遠洋船運往越南的貨櫃作檢查。經查驗後,海關人員在該些貨櫃內發現大量木箱,並在當中檢獲該批懷疑走私貨物。
跟進調查後,海關人員同日晚上拘捕懷疑涉案寄貨公司的五十二歲女負責人。
案件仍在調查中,被捕人士現正保釋候查,不排除會有更多人被捕。
海關是專責打擊走私的政府部門,一直站在最前線全方位積極打擊各類走私活動。海關的執法行動絕不鬆懈,將繼續嚴厲打擊海上走私活動,積極運用風險管理及情報主導執法策略,適時開展針對性的反走私行動,全力遏止相關活動。
走私屬嚴重罪行,根據《進出口條例》,任何人輸入或輸出未列艙單貨物,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二百萬元及監禁七年。此外,根據《進出口條例》,任何人在沒有有效出口許可證下出口藥劑產品及藥物,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五十萬元及監禁兩年。
根據《藥劑業及毒藥條例》,任何人未有按照條文的規定而管有毒藥表第1部所列任何毒藥,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十萬元及監禁兩年。
根據《保護瀕危動植物物種條例》,任何人非法進出口瀕危物種,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一千萬元及監禁十年。
市民可致電海關二十四小時熱線2545 6182,或透過舉報罪案專用電郵帳戶(crimereport@customs.gov.hk)或網上表格(eform.cefs.gov.hk/form/ced002)舉報懷疑走私活動。
完
2024年1月3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8時06分
香港時間18時06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