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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法院剔除中國混凝土有限公司向環保署提出的民事申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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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等法院原訟法庭今日(十二月十三日)頒下判詞,指中國混凝土有限公司(中國混凝土)就油塘東源街22號混凝土廠是否須領取指明工序牌照營運向環境保護署(環保署)提出的民事申索並沒有披露合理的訴訟因由,濫用法律程序。 因此,法庭批准律政司的申請,剔除中國混凝土的申索,並下令中國混凝土須支付訟費。環保署發言人表示歡迎原訟法庭的裁決。
   
  中國混凝土於二○二二年八月八日入稟高等法院,指根據《空氣污染管制條例》,其位於油塘東源街22號混凝土廠無須領取指明工序牌照營運,認為環保署錯誤詮釋條例對筒倉容量的定義。中國混凝土要求法庭宣布該廠無須領取相關牌照營運,並要求署方就指控該廠無牌非法營運而造成損失一事作出賠償。

  律政司於二○二二年十月二十八日代表環保署向高等法院申請剔除有關申索。高等法院於二○二三年六月六日就該剔除申請進行聆訊,並於二○二三年十二月十三日頒下判詞,剔除中國混凝土的有關申索。
   
  環保署發言人指,署方會繼續密切監察油塘東源街混凝土廠的運作。如發現違規行為及/或其運作造成空氣污染滋擾,會採取執法行動及把蒐集的證據轉交律政司考慮及作適當跟進。
   
  此外,署方正着手修改《空氣污染管制條例》,加大執法權力封閉違規處所,讓部門未來能夠更快速和有效處理類似情況,預計明年第一季可以把修例建議提交立法會。
 
2023年12月13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8時25分
即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