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委會實施「屋邨管理扣分制」的加強措施
*******************

下稿代香港房屋委員會發出:
 
  香港房屋委員會(房委會)發言人今日(十二月十一日)表示,房委會早前通過的「屋邨管理扣分制」(扣分制)加強措施,將於二○二三年十二月十八日實施。
 
  房委會資助房屋小組委員會於二○二三年五月二十四日通過實施扣分制的加強措施,增加涉及環境衞生、公眾安全及嚴重違反租約的九項不當行為的扣分分數,以及擴大兩項有關環境衞生及/或嚴重違反租約的不當行為的適用範圍。經修訂的扣分制下不當行為一覽表請參閱附件。
 
  以下九項不當行為的扣分分數將會增加:
 
  1. 「亂拋垃圾」──由五分增至七分;
  2. 「胡亂棄置垃圾」──由五分增至七分;
  3. 「任由攜帶之動物及禽畜隨處排泄糞便,弄污公眾地方」──由五分增至七分;
  4. 「棄置雜物阻塞走廊或樓梯通道,妨礙清潔工作」──由五分增至七分;
  5. 「造成噪音滋擾」──由五分增至七分;
  6. 「在垃圾收集站、樓宇範圍內或其他公眾地方胡亂傾倒或棄置裝修廢料」──由七分增至15分;
  7. 「損壞雨水/污水管,引致滲水往下層單位」──由七分增至15分,及警告機制不再適用;
  8. 「損毀或盜竊房屋委員會財物」──由七分增至15分;及
  9. 「把出租單位作非法用途」──由七分增至15分。
 
  以下兩項不當行為的適用範圍將會擴大:
 
  1. 「拒絕維修應由租戶負責保養的喉管或衞生設備」修訂為「沒有維修應由租戶負責保養的喉管或衞生設備,或沒有按房委會的要求糾正未經批准的改動工程」;及
  2. 「非法擺賣熟食」修訂為「非法販賣商品或服務;未經房委會批准而提供、推廣、招攬或宣傳具有商業性質的商品或服務」。 

  如公屋租戶/中轉房屋持證人在兩年內被扣滿16分,其租約會被終止。而有關的前租戶在終止租約後五年內不得再申請公屋。
 
  發言人呼籲公屋居民保持家居和屋邨的環境衛生、愛護公共設施,睦鄰友愛。他說:「我們亦會加強宣傳經修訂的扣分制,提醒租戶應時刻保持公德心和同理心,為己為人,共同建立美好的屋邨社區。」



2023年12月11日(星期一)
香港時間14時4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