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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規會修訂/刪除規劃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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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城市規劃委員會(城規會)今日(十二月八日)公布三項經修訂的規劃指引(城規會規劃指引編號5A、城規會規劃指引編號18B及城規會規劃指引編號36C),以及刪除一項規劃指引(城規會規劃指引編號2B),並即時生效。

  經修訂的「對核准發展計劃作出A類及B類修訂」規劃指引(城規會規劃指引編號36C)訂明了根據《城市規劃條例》第16A條對核准發展計劃作出A類及B類的修訂,以及有關的申請程序和評審準則。考慮了過去執行城規會規劃指引編號36B的經驗、持份者的意見及政府精簡發展程序的政策舉措,城規會修訂城規會規劃指引編號36B,包括A類及B類修訂附表,以便核准發展計劃在詳細設計階段更具彈性,並簡化修訂程序。

  因應上述修訂,經修訂的「根據城市規劃條例第4A(2)條的規定呈交總綱發展藍圖」規劃指引(城規會規劃指引編號18B)已納入相應修訂,以更新經修訂城規會規劃指引編號36C當中的參考。

  經修訂的「擬在住宅(甲類)地帶發展辦公樓宇而按照城市規劃條例第16條提出的規劃申請」規劃指引(城規會規劃指引編號5A)主要反映最新規劃情況,以及微調規劃標準。

  另外,由於「附服務設施住宅」一詞已從所有分區大綱圖的《註釋》中刪去,因此「就附服務設施住宅所實施的臨時規劃管制」規劃指引(城規會規劃指引編號2B)已被刪除。

  經修訂的規劃指引(城規會規劃指引編號5A、城規會規劃指引編號18B及城規會規劃指引編號36C),現可於城規會秘書處查閱,地址為香港北角渣華道333號北角政府合署15樓(電話號碼:2231 4810或2231 4835),或瀏覽城規會網頁(www.tpb.gov.hk)。有關規劃指引的查詢,可致函上址或透過電郵(tpbpd@pland.gov.hk)向城規會秘書處提出。
 
2023年12月8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9時00分
即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