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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建築物管理(修訂)條例草案》刊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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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今日(十二月八日)於憲報刊登《2023年建築物管理(修訂)條例草案》(《條例草案》)。

  《條例草案》旨在就三個主要範圍修訂《建築物管理條例》(第344章)(《條例》),包括:
  1. 就「大型維修工程採購」增設親自投票及披露資料等要求,以及就其他「大額採購」增設額外要求;
  2. 增設或調整大廈財務報表及其他帳目文件的規定;及
  3. 就未能保存一些大廈管理相關文件的行為增設刑事罰則。
 
  政府發言人表示:「隨着愈來愈多舊樓需要進行維修和翻新,業主日趨關注大廈的大型維修工程。社會上亦有意見要求加強監察業主立案法團(法團)管理委員會(管委會)如何執行法團的日常管理工作。為回應公眾關注,《條例草案》就《條例》提出修訂,規定一定數目業主親身參與『大型維修工程採購』的決定、提高管委會運作的透明度和問責性,以及加強阻嚇不遵守《條例》的情況。」

  發言人續說:「私人大廈是業主的財產,妥善管理大廈是業主應盡的責任。《條例》提供法律框架讓業主成立法團,並就法團的權力、職責和運作訂定條文,便利法團的日常運作。」

  ​《條例草案》將於今年十二月十三日提交立法會進行首讀。
 
2023年12月8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12時00分
即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