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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議會選舉選民須注意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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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二三年區議會一般選舉將於星期日(十二月十日)舉行,選舉事務處今日(十二月七日)呼籲選民屆時踴躍投票,選出他們心儀信任的區議員代表他們為共同建設美好社區而努力。同時,選舉事務處亦再次提醒選民在投票時須注意以下事項:

(一)選民須小心查閱已接獲的投票通知卡上所列明他們獲分配投票的投票站(卡上附有投票站的詳細位置地圖),並在投票日前往有關投票站進行投票(已登記在鄰近邊境投票站投票的選民除外)。如仍未收到投票通知卡的選民,應盡快聯絡選舉事務處(電話:2891 1001)查詢有關詳情;

(二)選民須在投票時間內進行投票。地方選區的投票時間為早上八時三十分至晚上十時三十分;而地區委員會界別的投票時間則為早上八時三十分至下午二時三十分,投票時間結束後選民將不能投票。至於專用投票站的投票時間則另有訂明;

(三)在投票時,選民須帶備身份證正本或其他獲認可的身份證明文件(詳見附表),以便工作人員核實身分發出選票;及

(四)地方選區的選民在投票時須特別注意只能投選一名候選人(在選票上只能在屬意候選人名字旁的圓圈內蓋上一個「剔」號),否則選票便會作廢。

  此外,選舉事務處亦表示,根據現行《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相關規定,任何人在選舉期間藉公開活動煽惑他人在選舉中不投票或投廢票(包括投白票),均屬犯罪,一經定罪,最高可判監禁三年及罰款20萬元。而《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具域外管轄權,即使罪案發生在境外,執法機關亦會堅决執法將罪犯繩之於法。因此,為免墮法網,市民須嚴格遵守法律,使選舉得以公平、公正及廉潔地進行。
 
2023年12月7日(星期四)
香港時間16時54分
即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