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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四題:規管有潛在危險的新興玩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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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十二月六日)在立法會會議上朱國強議員的提問和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丘應樺的答覆︰
 
問題:
 
  據報,最近有學校發現學生在課餘時間,把玩在內地流行的「蘿蔔刀」或「鼻吸能量棒」。這些玩具被包裝為「新興減壓玩具」,實際潛藏危險,例如揮動「蘿蔔刀」時容易令他人受傷,部分包裝更有「看誰不順眼捅他一下」等煽動暴力的文字;至於「鼻吸能量棒」以成分不明的精油氣味作招徠,其兩孔設計容易令兒童誤塞鼻孔,傷及鼻黏膜和損害神經系統。這些玩具已經流入本港,甚至在個別文具店有售。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如何規管輸入、販賣及管有有潛在危險的玩具,以及如何加強執法、巡查、調查及宣傳等方面的工作;
 
(二)會否考慮因應有潛在危險新興玩具的出現,檢討《玩具及兒童產品安全條例》,以及更新相關定義和條文;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及
 
(三)教育局將如何加強家長教育,提醒家長注意新興玩具的安全性,以及會否向學校提供指引,禁止這些以減壓為名但潛藏危險的玩具在校園流傳?
 
答覆:
 
主席:
 
  就問題的各部分,經諮詢教育局後,我們的綜合回覆如下:
 
  政府非常重視確保玩具和兒童產品的安全,並已制定《玩具及兒童產品安全條例》(《條例》)(第424章),對製造、進口或供應本港使用的玩具和兒童產品的安全作出規管。
 
  《條例》載列玩具和兒童產品安全標準的法律規定並訂明,任何人不得製造、進口或供應任何玩具,除非該玩具符合《條例》附表1所指明的其中一套安全標準內全部適用於該玩具的規定。違反以上條文的人士首次定罪最高可判處監禁一年及罰款10萬元,其後各次定罪最高可判處監禁兩年及罰款50萬元。
 
  《條例》載列的有關安全標準均為國際標準或主要經濟體採用的標準。政府一直留意有關安全標準的更新或修訂,從而每年修訂《條例》的附表,更新適用於在香港供應的玩具和兒童產品的安全標準,確保標準均屬於最新並可行的版本,上一次更新的安全標準已於今年八月一日生效。而就新一年的修訂,我們亦剛於十二月一日就適用於玩具和六類兒童產品的安全標準建議,展開公眾諮詢,並計劃於明年第一季將有關修訂提交立法會省覽。
 
  另外,《玩具及兒童產品安全(附加安全標準或規定)規例》(《規例》)訂明在本港供應的玩具,必須符合《規例》的附加安全標準或規定,包括須附有識別標記,即製造商、進口商或供應商的名稱和地址,及適用於該玩具的雙語警示或警告(即其安全存放、使用、耗用或處置的任何警示或警告)等資料;以及須符合玩具所含塑化劑的濃度規定。
 
  作為《條例》的執法機關,香港海關(海關)主動在市面及網購平台上進行巡查,經風險評估後試購各類型的玩具及兒童產品,交給政府化驗所進行安全測試。另外,海關會對接獲的投訴及相關政府部門或機構的轉介個案作出調查,因應事實及證據採取適當的執法行動,並且積極跟進從不同來源所得的有關懷疑不安全玩具及兒童產品的資料,包括傳媒報道、內地或其他海外地區對個別玩具和兒童產品所採取的措施,以及境外執法機關和產品安全組織發布的產品安全消息等。
 
  由二○二一年至二○二三年十一月底約三年間,海關共接獲67宗關於玩具或兒童產品的投訴,進行共超過5 200次巡查或特別抽查,並就88宗個案立案調查。在上述期間,海關向12宗個案的涉事人或公司提出檢控,全部被告包括九個人和三間公司均被定罪,被法庭判處罰款,金額由3,000至32,000元不等,涉及的玩具種類包括燈籠、玩具槍、字母拼圖、膨脹膠珠玩具、擠壓玩具、磁力珠玩具、拼接地墊及射擊玩具等。此外,海關發出了20份禁制通知書,禁止有關人士在指定期間內供應相信為不安全的產品,以及97封書面警告。與此同時,海關亦在邊境管制站進行了24次突擊檢查,打擊不安全的玩具及兒童產品進口香港。  
 
  除了執法行動,海關致力向商戶作出合規推廣,協助商戶了解《條例》的有關要求。就宣傳教育方面,海關一直向學生和家長舉辦玩具及兒童產品安全講座和派發有關《條例》的小冊子,介紹和分享玩具及兒童產品安全的資訊,以保障兒童安全。
 
  在學校教育方面,教育局一直積極透過學校支援家校合作及推廣家長教育。在兒童的成長過程中,家長有責任保護及適當地教養兒童,並培養他們的正確價值觀,促進他們的全人發展。為協助家長有系統地學習培育子女所需的知識和技能,教育局自二○二一年起分階段推出適用於幼稚園、小學及中學的《家長教育課程架構》(《課程架構》)。《課程架構》內指出,家長須為子女提供一個安全及有利的家庭環境,培養子女自我管理能力、良好的品格和正面的態度,並應鼓勵子女實踐健康的生活習慣。另外,教育局透過一站式家長教育資訊網頁「家長智Net」、Facebook、Instagram專頁及YouTube頻道,發放支援學生身心發展的重要資訊。我們會繼續為家長提供更多元的教育資源和支援,讓他們掌握能促進兒童全面發展的育兒知識和技能。
 
  此外,教育局一直為學校提供指引,提醒學校應為學生營造安全有序的學習環境。根據教育局為資助學校制定的《學校行政手冊》,校規應闡述校方對學生在校內日常行為的基本要求,以培養學生自律為目標,教導、輔導和保護學生,以預防學生出現行為問題。學校須與家長緊密合作,攜手培育能實踐正確價值觀和態度的下一代。
 
2023年12月6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3時15分
即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