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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十題:行人通道樓梯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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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十二月六日)在立法會會議上陳穎欣議員的提問和房屋局局長何永賢的書面答覆:
 
問題:
 
  有不少市民向本人反映,連接長康第一商場至長青巴士總站的户外臨時行人天橋(該臨時天橋)設計不善,例如梯級過於陡斜不便行人上落,亦增加了長者失足絆倒的風險。根據本人量度,該臨時天橋梯級級面闊度及梯級高度分別為250毫米及170毫米,雖然符合《建築物(規劃)規例》(第123F章)第39條就建築物主樓梯規定的標準,但未符合該規例附表3第25條有關室外樓梯規定的標準。此外,據悉全港有不少行人通道的樓梯均有類似問題。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自該臨時天橋啓用至今,政府接獲與其設計相關的查詢、投訴及意外報告的數目;會否考慮就該臨時天橋的使用情況進行深入調查及收集附近居民的意見,並委派專業工程師進行實地考察以重新評估該臨時天橋的適用性及安全風險,以盡快補漏拾遺;若會,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二)有否計劃全面巡查全港所有永久及臨時行人通道的樓梯,以確保其設計均符合現行法例標準,並在發現不符合標準之處時,要求相關政府部門及/或承建商糾正及/或提供無障礙通道;若有,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及
 
(三)因應全港人口老化,當局會否考慮檢視第123F章及屋宇署出版的《設計手冊:暢通無阻的通道2008》,以在有較多長者使用的樓梯引入更嚴格的設計標準(例如增加梯級闊度及降低梯級高度),從而進一步改善安全性和減低發生意外的風險?
 
答覆:
 
主席:
 
  香港房屋委員會(房委會)一向以關懷為本、安全為首,致力締造共融的屋邨環境。就陳穎欣議員的提問,經諮詢運輸及物流局及發展局後,現回覆如下:
 
(一) 為配合「青康路北公營房屋發展計劃第三期」的發展,房委會在第三期工程開展前,在上址斜坡上興建臨時有蓋行人天橋作為替代需拆卸連接長康邨商場和長青巴士總站的通道,以確保在工程期間長康邨與長青邨的行人連繫。自上述臨時有蓋行人天橋於本年十月十三日開始使用以來,房委會並沒有收到任何在使用天橋樓梯期間發生的意外報告,但曾收到個別立法會議員、當區個別區議員及當區居民就樓梯設計的查詢及意見。
 
  雖然房委會的建築工程及建築物均可豁免受《建築物條例》(第123章)規管,但事實上房委會一向致力遵從該條例及其附屬法例的要求,以及由屋宇署不時發出的作業守則和指引,包括提供相關的便利進出和使用建築物的無障礙設施。
 
  按《建築物(規劃)規例》(第123F章)的定義,上述長青邨臨時有蓋行人天橋為臨時建築物,故此獲豁免提供無障礙設施的要求。其樓梯平台、樓梯級面的闊度及梯級高度、扶手設備的高度及安裝等,均符合《建築物(規劃)規例》(第123F章)的相關要求。儘管如此,因應就上述臨時行人天橋所收到的查詢及意見,房委會重新檢視了臨時有蓋行人天橋的設計及使用情況,經初步研究,確認技術上有空間進行優化,包括擴闊樓梯級面和減低梯級高度等。房委會現正深化相關的優化方案,並會就方案與各方充分溝通,期望可盡快展開工程。
 
  與此同時,房委會也正積極研究提早完成位於第三期商場內穿梭升降機的可行性。當第三期工程完成後,居民可透過永久的無障礙通道,更便捷地從長康邨直達長青巴士總站。
 
(二) 就運輸署及路政署轄下公共行人天橋及隧道而言,公共行人設施的樓梯須按運輸署《運輸策劃及設計手冊》的相關指引設計。指引訂明除非受空間或其他因素限制,新建的樓梯梯級踏板闊度應不少於280毫米,高度應不高於150毫米,而每段梯級數目亦應不多於12級。這些公共行人設施啓用前必須通過運輸署及路政署的驗收程序,確認設施已按當時適用的相關標準妥善建成。在設施開放予公眾使用後,路政署會進行定期檢查,適時安排所需的維修保養工作,以確保設施維持良好的狀況供行人使用。
 
  至於私人土地上的建築物,屋宇署根據《建築物條例》(第123章)所賦予的權力,監管位於私人土地上的建築物及相關工程的規劃、設計和建造,以確保符合安全和衞生標準。《建築物條例》(第123章)亦為此就結構、消防安全和衞生等方面訂定建築設計和建造標準。
 
  對於上述就《建築物條例》(第123章)規管的建築,《建築物(規劃)規例》(第123F章)第72條附表3(有關便利殘疾人士的設計)第7分部第25條,以及《設計手冊:暢通無阻的通道2008》(2021年版本)(《設計手冊》)第7分部第25段,列明在建築物的公用地方提供規定的樓梯和主要往來樓梯(包括室內及室外樓梯)必須遵守的設計規定,如樓梯的踏板闊度、梯級豎板的高度等。若建築圖則沒有依循有關規定,屋宇署會拒絶批准圖則許可。
 
  在「路路通行動」計劃下,屋宇署會每年選定和檢查15幢商業樓宇(主要為商場)內的無障礙通道及設施有否依據及維持當初署方批准圖則的規格。如發現樓宇的無障礙通道或設施有違規之處,署方會根據《建築物條例》(第123章)的規定發出法定命令,着令有關業主糾正違規之處。
 
(三) 屋宇署向來設有由相關政府決策局和部門代表、建築專業學會、學術界人士和康復界(包括殘疾人士)的代表組成的技術委員會,就使用《設計手冊》的實際經驗、建築設計、科技和建造方法的進展,以及相關海外規管的最新措施和標準,收集和聽取建築業界、康復界和有關持份者的意見,持續檢視無障礙設計的標準,以法定要求或行政/建議方式落實。例如因應技術委員會的建議,屋宇署將於明年首季修訂有關室外樓梯建議遵守的設計規定,將踏板的闊度由280毫米增至300毫米,豎板的高度由160毫米減少至150毫米,使上落樓梯更為方便和安全。
 
  面對人口老化,今年《施政報告》提出推動有利長者生活的樓宇設計,由財政司副司長統籌相關政策局於明年提出建議,把通用設計(即盡量便利最多類別人士使用)及通達(即便利走動)概念,納入《設計手冊》。屋宇署將委聘顧問全面檢討《設計手冊》,包括第六章就長者及體弱長者的設計指引,更好地照顧長者及其他體弱或行動不便人士的需要。
 
2023年12月6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5時00分
即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