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2023年電訊(修訂)條例草案》刊憲
*******************
  政府今日(十二月一日)在憲報刊登《2023年電訊(修訂)條例草案》(《條例草案》),以修訂《電訊條例》(第106章),為通訊事務管理局(通訊局)授權流動網絡營辦商進入指明的新建樓宇的預留空間裝設和維持流動通訊設施提供法律基礎。

  商務及經濟發展局發言人表示:「有關修訂旨在落實二○二二年《施政報告》提出有關加強第五代流動服務(5G)基建的措施。流動通訊網絡已成為日常生活的基本必需品,亦是促進創新科技進一步發展的基礎。基於5G的性質,流動網絡營辦商需要裝設更多流動通訊設施,才可建設更全面的通訊網絡。《條例草案》對擴展本港的5G網絡覆蓋和促進香港發展成為智慧城市起關鍵作用。」

  政府建議《條例草案》下指明的新建樓宇(包括新建商業、工業、住宅和旅館樓宇,以及重建樓宇)預留空間,並授權流動網絡營辦商進入,以裝設和維持流動通訊設施。就進入指明的新建樓宇裝設和維持設施而言,《條例草案》將統一流動網絡營辦商和固定網絡營辦商的相關安排,而預留空間的面積將獲豁免計入總樓面面積。
        
  為落實上述建議,除了修訂《電訊條例》外,通訊局將會發布業務守則,訂明在指明的新建樓宇內裝設流動通訊設施所需的基建設施的最低標準和要求,為流動網絡營辦商、地產發展商、建造業專業人士等提供詳細資料和指引。相關政府部門包括屋宇署和地政總署亦會修訂轄下的行政指引/實務守則/作業備考,以配合通訊局所頒布的工作守則。
        
  為推展相關工作,政府已在今年二月至四月期間進行諮詢,亦於三月二十日就建議諮詢立法會資訊科技及廣播事務委員會,並獲得業界及立法會議員廣泛支持。

  《條例草案》將於十二月六日提交立法會進行首讀。
 
2023年12月1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11時00分
即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