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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二四年香港花卉展覽商業攤位十二月十三日公開競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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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二四年香港花卉展覽(花展)的商業攤位於十二月十三日(星期三),在長沙灣體育館(九龍深水埗長沙灣道與興華街交界)公開競投,凡年滿十八歲或以上並根據《入境條例》(第115章)第2條被視為通常居於香港的人士,以及任何於香港註冊成立的公司,均可參加攤位競投,每位投標者可競投一個或以上的攤位。
 
  花展由康樂及文化事務署(康文署)主辦,於明年三月十五日至二十四日在維多利亞公園舉行,為期十天。
 
  展覽場地設有五十五個商業攤位,攤位類別及數量如下:

 (1)攝影器材攤位(5米x5米):   一個
 (2)售書攤位(5米x10米):     一個
 (3)飲料攤位(5米x5米):     兩個
 (4)速食攤位(5米x10米):     六個
 (5)速食攤位-咖啡閣(5米x10米): 一個
 (6)手工藝品攤位(5米x5米):   兩個
 (7)花卉及園務攤位(5米x5米):  四十二個
 
  商業攤位的競投詳情如下:
 
競投時間:上午十時至中午十二時
攤位類別及底價:
 (1)攝影器材攤位   17,060元
 (2)售書攤位     11,630元
 (3)飲料攤位     22,740元
 (4)速食攤位     22,740元
 (5)速食攤位-咖啡閣 22,740元
 
競投時間:下午二時三十分至六時
攤位類別及底價:
 (1)手工藝品攤位   17,060元
 (2)花卉及園務攤位  17,060元
 
  此外,大會設攤位保證金,作為獲許可人妥善及恰當履行協議的保證。每個攤位的保證金為4,528元,若獲許可人遵守特許協議所列的全部規定及條款,大會將於花展完結後將保證金發還給獲許可人。
 
  康文署提醒攤位獲許可人只可在其攤位售賣及推廣准售商品,不得使用准用範圍作任何其他活動。倘康文署認為獲許可人在場地內為宣傳、推廣、陳列、展示或售賣准售商品而進行的活動是違法、不道德,或是不符合花展的宗旨,康文署有權指示獲許可人停止有關活動,而獲許可人必須立即遵從署方指示。
 
  投得攤位的人士須遵守特許協議內所列的全部條款及規定,否則署方有權禁止該獲許可人日後參與競投,並會發出違規通知書以扣除保證金及解除該特許協議,而相關攤位亦須即時騰空。
 
  供競投的商業攤位的位置圖和平面圖現於下列地點展示:
 
 (1)康文署轄下各分區康樂事務辦事處;
 (2)沙田排頭街一至三號康文署總部十一樓電梯大堂;及
 (3)民政事務總署轄下各區民政諮詢中心。
 
  查詢詳情請致電2601 8260或瀏覽網頁www.hkflowershow.hk/tc/hkfs/2024/commercial.html
 
2023年11月30日(星期四)
香港時間12時05分
即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