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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十二題:幼兒託管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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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十一月二十九日)在立法會會議上梁毓偉議員的提問和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孫玉菡的書面答覆:
 
問題:

  二○二三年《施政報告》提及,政府將加強支援在職家庭育兒,當中包括在明年起於三年內,分階段增設10所資助獨立幼兒中心,以提供額外近900個日間幼兒照顧服務名額。關於幼兒託管服務,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i)上述資助獨立幼兒中心及(ii)於未來三年每年投入服務的新建獨立幼兒中心的以下資料:數目、服務名額及地區分布;
 
(二)鑑於政府在二○二○年十二月表示,會分批購置處所以在全港18區設置28所幼兒中心,當局會否加快有關工作或把其他合適政府用地改建為幼兒中心以達至該目標,從而將資助幼兒中心服務名額增加至符合《香港規劃標準與準則》的相關要求;
 
(三)鑑於據報,有不少幼稚園面臨收生不足的問題,當局會否考慮提供資源協助附設於幼稚園的資助幼兒中心加設育嬰服務;
 
(四)鑑於有獨立幼兒中心的營辦者反映,幼兒工作員近年流失率高,而他們又有困難招聘足夠的幼兒工作員,當局會否考慮提升幼兒工作員的薪酬待遇,並檢討適用於零歲至兩歲幼兒的幼兒工作員的人手比例,以減輕他們的工作量;及

(五)鑑於據悉,內地近年積極推動「智慧託育」,家長及相關中心人員通過嬰幼兒照護服務信息管理系統,可以更能掌握嬰幼兒的日常生活及健康狀況,並可進行相關統計及監測工作,當局會否參考有關工作及技術,以加強應用科技提供幼兒照顧服務;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答覆:

主席:
 
  就議員的提問,經諮詢教育局,現綜合回覆如下:

(一)二○二四年起三年內,社會福利署(社署)會分階段增設10所資助獨立幼兒中心,額外提供近900個服務名額。其中,位於粉嶺皇后山邨(100個名額)及華明邨(56個名額)的中心會在二○二三至二四年度內投入服務;深水埗庫務大樓(100個名額)及觀塘順利邨(88個名額)的中心將於二○二四至二五年度開辦;餘下六所(共560個名額)擬於深水埗、葵青、觀塘及九龍城等地區增設的資助獨立幼兒中心計劃於二○二七年內落成啓用。

(二)在政府產業署(產業署)協助下,社署一直通過不同途徑物色合適的處所進行洽購,以提供包括資助幼兒中心在內的福利設施。購置處所的進度取決於市場上有否合適物業的供應,包括出售的處所是否有合適的消防及無障礙通道設施、面積及位置是否符合運作需要、附近的土地用途是否與福利用途協調,以及放售價格是否在產業署參考市場價值釐定的可接受價格範圍內等多項因素。社署和產業署正繼續物色和購置合適的物業。另外,社署會盡量善用空置政府物業/處所及公共屋邨內的空置非住宅處所等,從中物色適合地方提供福利設施,包括資助幼兒中心。

(三)根據現行安排,教育局轄下的幼稚園及幼兒中心聯合辦事處(辦事處)負責管理在同一地點設立幼兒中心及幼稚園的服務單位的機構。辦事處由教育局及社署人員組成,按《幼兒服務條例》(第243章)和《教育條例》(第279章)及《學前機構辦學手册》就樓宇設計、人手編制,以及安全措施等規定共同規管這些服務單位提供的照顧及教育服務,為申請幼兒中心註冊的人士提供一站式服務。如現有附設於幼稚園的資助幼兒中心營辦者打算在該處所為未滿三歲的兒童增設幼兒中心服務名額,營辦者可向辦事處提交申請。如申請符合上述規定,政府會為該設於幼稚園的資助幼兒中心提供相關津貼。

(四)為挽留及吸引合資格幼兒工作人員,社署自二○一七年九月起為日間及留宿幼兒照顧服務和學前康復服務單位提供「優化幼兒服務人員津貼」,以紓緩現職人員的壓力。此外,社署二○一九至二○學年起把照顧零至兩歲以下幼兒的合資格幼兒工作員人手比例由1︰8名提高至1︰6名,以及把照顧二至三歲以下幼兒的人手比例由1︰14名提高至1︰11名。

(五)現時,所有幼兒中心服務均須符合《幼兒服務條例》、《幼兒服務規例》(第243A章)和《學前機構辦學手冊》的相關規定,確保服務質素維持在合理水平,讓嬰幼兒在體能、社交及情緒等各方面得到均衡發展。營辦資助幼兒中心服務的非政府機構在符合《津貼及服務協議》的規定,以及相關法定人手要求的前提下,可按機構的人力資源政策釐定編制,靈活調配資源及聘用人員,以採用切合其中心運作的不同措施,如簡化工作程序、善用智能增值服務和資訊科技支援,以及發展資訊科技系統等,以加強幼兒照顧服務的科技應用,達致所需的服務質量及成效。
 
2023年11月29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2時4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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