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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及生態局與國家海關總署簽署關於輸往內地港產食品安全監管及口岸便利通關合作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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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環境及生態局與國家海關總署今日(十一月二十七日)簽署《關於輸內地香港製造食品安全監管及口岸便利通關合作協議》(《合作協議》),貫徹落實《內地與香港關於建立更緊密經貿關係的安排》及《粵港澳大灣區規劃發展綱要》,為符合要求的食品設立便利通關安排以縮短清關所需時間,進一步保障香港輸往內地食品的安全及促進貿易便利化。
 
  《合作協議》首階段先涵蓋三大類食品,包括(1)飲料及冷凍飲品(不包括含酒精類及奶類飲品);(2)餅乾、糕點及麵包;以及(3)糖果及巧克力(包括巧克力、代可可脂巧克力及其製品)。實施便利通關安排的內地口岸包括深圳海關轄區口岸和拱北海關轄區口岸。根據政府統計處資料,二○二二年相關類別的港產食品輸往內地的出口貨量共超過4 640萬公斤,貨值約為28.8億元,佔同年輸往內地所有港產食品總貨值約75%,以輸往內地所有港產貨品總貨值計則約為12%。
 
  《合作協議》有助對輸內地香港製造食品實現從源頭監控食物安全,達致口岸便利通關的目標;既促進香港與內地特別是粵港澳大灣區的食品貿易,亦深化兩地在食物安全監管方面的交流和合作。
 
  《合作協議》所涵蓋的港產食品類別在確認符合特定要求後,內地海關對實地查驗無異常但須抽樣的食品,可以在抽樣後直接放行,無需等待檢測結果,促進貿易便利化,推動本地相關生產業發展。
 
  在《合作協議》簽署後,食物環境衞生署食物安全中心將與國家海關總署繼續商討協議當中的操作細節,包括食品標準、檢測方法、抽樣安排及官方證書式樣等,並為推出相關措施作準備。新措施預計將於明年上半年推出。
 
 
2023年11月27日(星期一)
香港時間17時11分
即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