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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十三題:香港投資管理有限公司的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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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十一月二十二日)在立法會會議上陳仲尼議員的提問和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許正宇的書面答覆:
 
問題:
 
  行政長官在二○二二年《施政報告》宣布成立香港投資管理有限公司(公司),進一步用好財政儲備以促進產業和經濟發展。然而,有意見認為,該公司的運作透明度不足。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鑑於財政司司長在本年二月二十八日表示,該公司董事會已就該公司的企業架構、管治、人員配置,以及行政管理等議題進行了深入討論,有關討論的具體細節(特別是在企業架構、管治、人員配置和招聘方面所考慮的標準和準則)為何;
 
(二)鑑於政府於本年五月三十一日回覆本會議員質詢時表示,該公司董事會「已為該公司制訂投資策略和投資準則,因應其管理的基金的不同聚焦範疇,為項目、企業或基金投資等訂定適合的策略及資產分配,以及物色投資夥伴或目標的程序和準則」,有關的具體詳情為何;及
 
(三)該公司成立至今的以下資料:投資比例及預期內部回報率、其管理基金的績效指標,以及所設定的基準回報;政府如何評估該公司管理基金的回報及其管理層的表現?
 
答覆:
 
主席:
 
  就問題的三個部分,經諮詢香港投資管理有限公司(公司)後,現回覆如下:
 
(一)行政長官在二○二二年度《施政報告》中宣布成立公司,歸一管理「香港增長組合」、「大灣區投資基金」、「策略性創科基金」,以及「共同投資基金」,目的是透過物色投資機遇,策略性推動目標產業發展,長遠提升本港的競爭力和經濟活力,並賺取投資回報。
 
  政府已於二○二三年二月十五日公布公司董事會的成員名單。董事會已投入運作,並根據公司成立的目的,就其企業架構、管治、人員及行政等相關安排,制訂了合適的指引。有關指引參考了公營機構的常見做法。
 
  公司的首任行政總裁已於二○二三年十月九日上任,並正按董事會制訂的指引,全力推進有關投資、公司行政和建構團隊等各方面的工作。
 
(二)董事會根據公司成立的目的,並因應「香港增長組合」、「大灣區投資基金」、「策略性創科基金」,以及「共同投資基金」的投資範疇,為公司的投資策略(包括資產分配),以及物色投資夥伴或目標的程序和準則提供意見。當中相關的考慮因素包括投資方案是否符合公司推動的目標(例如項目能否帶動本地產業發展,增強香港招商引資的能力);有關投資夥伴的背景、策略、往績;投資回報和風險等。
 
(三)自二○二一年起,「香港增長組合」已分批委任普通合夥人,為組合作策略性投資。公司會繼續按提高香港競爭力、引領和支持策略性產業蓬勃發展的方針,物色投資機遇,以增強香港招商引資的能力、提升產業結構、增強經濟發展動能,為市民創造更多優質的事業發展機會,並促進香港與粵港澳大灣區城市的產業合作和發展。
 
  由於有關投資涉及市場敏感資料,不宜披露細節。董事會將按公司投資運作的實際需要,以及個別項目的發展是否成熟等因素,為公司制訂合適的披露安排。公司將在適當的時候作出公布。
 
2023年11月22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4時45分
即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