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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九題:粵港澳大灣區跨境理財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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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十一月二十二日)在立法會會議上嚴剛議員的提問和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許正宇的書面答覆:
 
問題:
 
  「粵港澳大灣區跨境理財通」(「跨境理財通」)於二○二一年九月正式啓動,為粵港澳大灣區居民提供一條正式、直接和便捷的渠道,跨境投資不同類型的理財產品。「跨境理財通」下的「南向通」和「北向通」各設1,500億元人民幣單邊總額度。然而,有意見認為,受制於對理財產品、投資者和服務機構的資格限制,相關業務的發展未達預期。截至今年八月底,「跨境理財通」涉及的跨境匯劃資金金額(包括港澳)為63億1,000萬元人民幣,額度使用量與「南向通」和「北向通」的總額度(即3,000億元人民幣)相距甚遠。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有否評估,自「跨境理財通」啓動至今的成效、遇到的問題和面對的挑戰;若有,詳情和主要結論為何;
 
(二)鑑於內地和港澳金融管理部門於今年九月二十八日宣布,將進一步優化「跨境理財通」(當中包括擴大合格投資產品範圍及參與機構範圍,以及優化投資者准入條件),有關詳情及時間表為何;及
 
(三)會否考慮與內地當局研究,在「跨境理財通」運作成熟後將其擴展至其他內地城市?
 
答覆:
 
主席:
 
  「粵港澳大灣區跨境理財通」(「跨境理財通」)於二○二一年九月正式啓動,讓包括香港、澳門和廣東省內九市居民可跨境投資粵港澳大灣區(大灣區)內銀行銷售的理財產品。「跨境理財通」為大灣區居民提供一條正式、直接和便捷的渠道,跨境投資不同類型的理財產品,是大灣區金融發展的一項里程碑,是深化並擴大內地與香港金融市場互聯互通的重要舉措。
 
  就嚴議員的提問,我現回覆如下:
 
(一)「跨境理財通」為本地財富管理行業帶來新的發展機遇,惠及香港整個金融產業鏈,令國際金融機構有更大誘因在香港投放資源進行產品開發、產品銷售及資產管理等業務,以服務大灣區內地城市的投資者。「跨境理財通」亦促進人民幣跨境流通和使用,進一步鞏固香港作為全球離岸人民幣業務樞紐的地位。
 
  「跨境理財通」自啓動至今穩步發展。目前共有24家合資格香港銀行已開始與其內地伙伴銀行開展「跨境理財通」業務。根據中國人民銀行統計,截至二○二三年九月底,參與「跨境理財通」的大灣區個人投資者超過60 000人,計劃共錄得超過32 000筆跨境匯劃資金(包括港澳),跨境匯劃金額(包括港澳)超過73.7億元人民幣。港澳個人投資者透過「跨境理財通」持有境內投資產品市值餘額約為2.24億元人民幣,包括約1.5億元人民幣的理財產品、約7,400萬元人民幣的基金產品;內地個人投資者透過「跨境理財通」持有港澳投資產品市值餘額約為18.8億元人民幣,包括約2,600萬元人民幣的投資基金、約700萬元人民幣的債券及18.47億元人民幣的存款。截至二○二三年十月底,「南向通」和「北向通」總額度使用量(包括港澳)分別超過23億3,000萬元人民幣和2億5,000萬元人民幣(額度使用量均以跨境匯款淨額計算)。
 
  「跨境理財通」啓動時為疫情期間,出入境限制很大程度上影響了跨境投資的意欲及便利程度。此外,由於許多投資者屬首次參與跨境投資,需要時間了解新的投資渠道,以及認識相關的產品和宏觀環境。有見及此,香港金融管理局和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聯同業界加強了投資者教育工作,讓投資者在透過「跨境理財通」投資時有更強的信心和更佳的使用體驗。
 
(二)及(三)內地和港澳金融管理部門於今年九月底宣布決定循五大方向進一步優化「跨境理財通」,包括投資者准入條件,支持更多大灣區居民參與試點;擴大參與機構範圍,新增符合要求的證券公司作為參與主體;擴大合格投資產品範圍;適當提高個人投資者額度;以及進一步優化宣傳銷售安排。三地相關部門正完善實施細則及業務指引,推動各項舉措盡早實施。
 
  「跨境理財通」作為大灣區金融合作創新措施,涉及三個不同的監管體系,採取先行先試、循序漸進的方式,在內地九市進行試點。三地相關監管機構在各自現有的監管框架和現行做法基礎上,緊密合作,尋求富彈性的政策及實施空間。我們會按市場發展及「跨境理財通」運作情況,適時與相關監管機構檢視應否擴大試點範圍。
 
2023年11月22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2時00分
即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