漁護署調查懷疑網上出售狗肉
*************
漁護署正調查該網店的活動及帖文,蒐集證據,如證屬實,會向相關人士提出檢控。
根據《貓狗規例》(第167A章),任何人不得屠宰任何狗隻或貓隻以作食物之用,不論其是否供人食用;亦不得售賣或使用或允許他人售賣或使用狗肉及貓肉作食物。違者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處罰款5,000元及監禁六個月。
漁護署強調絕不容忍有關違法行爲,必定會嚴格執法,嚴肅跟進所有違規行為。市民切勿購買貓狗肉,如發現懷疑違例銷售情況,請致電1823舉報。
完
2023年11月19日(星期日)
香港時間14時58分
香港時間14時58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