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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十七題:向濕疹患者提供診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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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十一月八日)在立法會會議上陳凱欣議員的提問和署理醫務衞生局局長李夏茵醫生的書面答覆︰
 
問題:
 
  現時,醫院管理局不設皮膚科專科門診服務,有關服務由衞生署轄下的九間皮膚科診所(皮膚科診所)提供。然而,據報該等診所的輪候時間過長。就向濕疹患者提供診治,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是否知悉,過去五年,每年有多少名濕疹患者因濕疹前往公立醫院求診;
 
(二)是否知悉,過去五年,每年分別有多少名重症濕疹患者經私營醫療機構及公立醫院轉介至皮膚科診所跟進;
 
(三)是否知悉,過去五年,每年皮膚科診所新症的最長、最短及平均輪候時間為何(以表列出);
 
(四)是否知悉,現時公營醫療體系中共有多少名皮膚科專科醫生,以及當中分別有多少名醫生在衞生署工作及為公立醫院駐院醫生;及
 
(五)會否考慮設立「皮膚專科治療中心」以集中處理嚴重的濕疹個案,以及成立「流動皮膚科專科服務」醫療車隊在社區為病情相對輕微的濕疹患者提供護理,以分流濕疹患者到不同單位接受服務;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答覆:

主席:

  濕疹為常見的皮膚病類別,主要病徵為皮膚痕癢、紅腫或乾燥爆裂。患者病情多屬輕微,主要由基層醫療的醫生診治,一般在獲處方使用輕度至中度的外用類固醇藥膏及加強皮膚護理後,病情大多能得到改善和控制。至於病情較嚴重或緊急的患者,醫生會把個案轉介至衞生署社會衞生服務皮膚科診所。

  在皮膚專科,濕疹患者一般會按病情獲處方不同強度的外用類固醇或非類固醇藥膏及口服止癢藥物,並加強皮膚護理教育、查找和避免生活上可能接觸到的皮膚刺激物或可能致敏原,以及跟進藥物依從性等。當中部分未能有效改善病情的患者,便需按治療階梯進一步考慮使用系統性口服藥物或光照治療。

  就陳凱欣議員的提問,經諮詢衞生署和醫院管理局(醫管局)後,現回覆如下:

(一)過去五年,醫管局普通科門診的病人中獲診斷患有濕疹的病人人數如下:
 
  二○一八/
一九
二○一九/
二○
二○二○/
二一
二○二一/
二二
二○二二/
二三
普通科門診
濕疹病人數目
82 093 77 054 81 843 74 768 56 028
註:醫管局專科門診診所沒有備存濕疹病人統計數字。

(二)及(三)根據衞生署備存的資料,於二○二二年全年和二○二三年(截至九月三十日),衞生署分別接獲32 696宗和25 104宗皮膚病新症轉介(包括經私營醫療機構及公立醫院轉介),當中分別有3 923宗(12%)和3 665宗(14.6%)個案在評估及分流後被界定為嚴重皮膚病新症。衞生署沒有備存重症濕疹患者分別經私營醫療機構及公立醫院轉介至皮膚科診所跟進的統計數字。

  衞生署社會衞生服務於二○一八年開始執行皮膚專科新症分流制度,以確保嚴重皮膚病新症會優先獲診治,這類新症病人一般會獲安排於八個星期內到診。

  衞生署自二○二一年第四季度起有系統地統計診所個案輪候時間。根據備存的資料,在二○二二年和二○二三年(截至九月三十日),所有嚴重皮膚病新症都已根據服務承諾,被安排於八個星期內到診,輪候時間中位數分別為2.7個和2.9個星期。至於其他穩定新症,輪候時間中位數均為90個星期,整體最長輪候時間分別為178個和183個星期。

(四)及(五)現時香港有116名香港醫務委員會表列的註冊皮膚及性病科專科醫生,當中大多為私人執業。衞生署社會衞生服務現時有29位醫生,當中九位擁有皮膚及性病科專科醫生資格。其餘的20位醫生,都具有香港內科醫學院會員資格,完成了基礎內科醫生訓練。醫管局則共有八名醫生提供皮膚科服務,當中四名為皮膚及性病科專科醫生。診症以外,衞生署社會衞生服務專科醫生亦向社會衞生服務其他醫生提供支援和培訓,以維持並提升本地皮膚科專科服務質素,培養更多本地皮膚專科醫生。

  病情相對輕微的濕疹患者,一般可由他們熟悉的基層醫療醫生全人醫治,大部分情況無需轉介至皮膚科診所跟進。衞生署社會衞生服務轄下共設有九間診所提供皮膚科專科服務,分布各區,應能為病情較嚴重或緊急而需轉介至皮膚科診所的個案提供方便可達的服務。政府現無計劃設立治療中心以集中處理嚴重的濕疹個案。
 
2023年11月8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6時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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