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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十一題:支援聽障人士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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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十一月八日)在立法會會議上張欣宇議員的提問和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孫玉菡的書面答覆:

問題:

  有關注團體反映,政府統計處在二○二一年發布的《第63號專題報告書──殘疾人士及長期病患者》中所採用的「聽覺有困難人士」定義(新定義),與以往統計所採用的定義(原有定義)不同。根據新定義,聽覺有困難人士在二○二○年有大約47 900人,而以原有定義統計則有超過24萬人。有關定義轉變將影響政府對聽障人士的政策,並有機會減少聽障人士的資源配套。關於支援聽障人士的措施,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會否考慮重新採用原有定義統計聽障人士的數據;

(二)鑑於據悉,現時社會福利署對雙耳聽力受損並領取綜合社會保障援助人士所提供的津貼,僅能購買單隻且最入門的助聽器,但有不少受助人反映得物無所用,當局會否考慮提供雙耳助聽器予該等受助人及提升助聽器質素,以及檢視現時的服務模式;

(三)有否統計,現時本港共有多少名手語翻譯員;有何具體政策確保手語翻譯員的服務質素;

(四)有否統計,現時有多少名輔導專業人士或心理學家能以手語為聽障人士提供服務;就改善聽障人士的精神健康,當局會否為輔導專業人士或心理學家制訂向聽障人士提供精神健康服務的指引;及

(五)現時聽障學生有何途徑向教育局申請在課堂上提供手語翻譯服務;過去五年,大學教育資助委員會每年撥出多少款項供具特殊教育需要的聽障學生申請資助,以及每年有多少名學生受惠?

答覆:

主席:

  就議員的提問,經諮詢政府統計處、醫務衞生局和教育局,我綜合答覆如下:

(一)統計處在二○一九年八月至二○二○年十二月進行殘疾人士及長期病患者統計調查時,因應搜集殘疾統計數字的最新國際發展,更新了選定殘疾類別(包括聽覺有困難)的定義。這更新是根據基於「國際功能、殘疾和健康分類」架構所制訂並已在國際間廣泛應用的聯合國華盛頓殘疾統計小組建議的問題集。在採納更新定義前,統計處諮詢了各持份者的意見,包括相關的政府決策局/部門、法定團體、學術界及志願服務機構,持份者反應大致正面。

  雖然統計定義有所更新,但為應付不同統計數據使用者對殘疾統計數字的需求,統計處仍有搜集原有定義下的殘疾人士的資料,並將其調查結果發布於《第63號專題報告書》。數據使用者可因應情況使用不同數據。統計處有計劃在未來繼續搜集及發布兩套定義下的殘疾人士的資料。相關的政府決策局/部門在規劃服務時,可考慮《第63號專題報告書》的調查結果及其他因素例如殘疾人士現時的服務需求。

(二)綜合社會保障援助(綜援)計劃是為因年老、患病、殘疾、單親、失業、低收入或其他原因,而在經濟上無法自給自足的人士提供最後安全網,協助他們應付基本生活需要。有聽障的綜援受助人較健全受助人領取較高的標準金額,並會獲發多項補助金和特別津貼,照顧他們的特別需要。

  具體而言,如獲醫院管理局(醫管局)、衞生署、社會福利署(社署)或接受社署資助撥款的非政府機構的認可醫療人員推薦,領取綜援的聽障人士可向社署申請特別津貼,以實報實銷的方式支付購買助聽器的費用。社署會根據認可醫療人員的評估及推薦處理有關申請,助聽器種類不設限制。

(三)政府沒有備存本港手語翻譯員的人數。就手語翻譯員的服務質素,勞工及福利局於二○一五年九月,將手語課程納入持續進修基金課程語文範疇,並接納課程提供者申請登記其手語課程為基金課程。此外,康復諮詢委員會與香港復康聯會/香港社會服務聯會,自二○一六年六月起訂立一個自願登記的《香港手語翻譯員名單》,臚列了手語翻譯員的資料(包括專業資歷、工作經驗及聯絡方法),利便機構和公眾選擇手語翻譯服務。《名單》的設立可望推廣手語的學習和應用,長遠亦有助推動手語翻譯專業的發展。

(四)政府沒有備存能以手語為聽障人士提供服務的輔導專業人士或心理學家的數字。醫管局現時未有為輔導專業人士或心理學家制訂向聽障人士提供精神健康服務的指引。然而醫管局的精神科跨專業醫療團隊,包括醫生、護士、臨床心理學家、職業治療師、醫務社工等,一直為有精神健康需要的病人(包括有精神健康需要的聽障人士)提供全面的醫療服務,醫護人員會根據病人的病情及臨床需要,提供適切的住院、門診、日間康復訓練及社區支援服務。如病人或醫護人員於治療或診症期間需要傳譯服務(包括手語傳譯)以方便溝通,有關醫院或診所會作出安排。

(五)在中、小學,政府採用「雙軌制」推行特殊教育。教育局會根據專業人士的評估和建議,在家長的同意下,轉介有較嚴重聽障或未有足夠言語能力建構知識的聽障學生(即可能需要運用手語溝通及學習的學生)至聽障兒童學校,以便接受加強支援服務;其他聽障學生則會入讀普通學校,接受融合教育。

  在教育局支持下,聽障兒童學校一直推行多項「手語輔助教學」的計劃,包括「配合新高中課程發展開發教學手語新詞彙」計劃及「手語口語溝通無障礙全方位支援聽障學童」計劃,持續統整及發展新手語詞彙,以供教師應付教學所需。學校亦建立手語視像字典,收納日常及專科手語詞彙,供公眾人士使用。此外,學校設有「手語教學資源中心」,為有需要的學生、家長及教師提供諮詢服務。

  至於公營普通中、小學,教育局一直提供額外資源以支援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學生(包括聽障學生)。若學校認為採用手語或綜合運用手語協助學生學習較合適,可整體和靈活地結合和運用所得的額外資源,例如「學習支援津貼」,聘請懂手語的教師或教學助理,亦可外購專業服務,包括手語翻譯服務,以支援聽障學生的溝通需要。

  就大學教育資助委員會(教資會)資助大學而言,各大學可按院校自主原則靈活運用政府以整筆撥款的形式提供的經常補助金於不同用途,包括投放資源以支援聽障學生。此外,教資會亦在二○二二至二○二五的三年期間進一步向八間教資會資助大學增撥資源,提供涉及額外6,750萬元的「加強支援有特殊教育需要學生」特別撥款,讓大學改善有特殊教育需要學生的教學體驗、加強教職員培訓及推廣校園共融,所有聽障學生均為受惠群組之一。按各大學提供的數據,過去五年(二○一八/一九學年至二○二二/二三學年),修讀教資會資助大學資助課程的聽障學生數目分別為98、104、89、98及98人。
 
2023年11月8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1時05分
即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