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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九題:綜合社會保障援助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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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十一月八日)在立法會會議上洪雯議員的提問和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孫玉菡的書面答覆:

問題:

  關於綜合社會保障援助(綜援)計劃,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自二○二一年至今,每年領取綜援的健全人士的人數及其平均領取綜援的時間為何,並按(i)從事經濟活動人士(即(a)就業人士和(b)失業人士)及(ii)非從事經濟活動人士(即(c)料理家務者、(d)學生、(e)退休人士和(f)無酬照顧者)以下表列出分項資料;
 
領取綜援的健全人士 2021年 2022年 2023年至今
(i) (a)      
(b)      
(ii) (c)      
(d)      
(e)      
(f)      
總計      
平均領取綜援的時間      

(二)自二○二一年至今,每年參與「自力更生支援計劃」的個案數目;該等個案中,參與人士成功就業的個案數目,以及就業後脫離綜援計劃的個案數目和平均所需時間為何;

(三)鑑於有意見認為,目前綜援計劃沒有設定健全人士領取綜援的時限,因此無法推動該等人士積極就業並脫離綜援網,當局會否考慮為健全人士領取綜援設定時限(例如以半年為限,若該等人士在有關時限後仍需申領綜援,則須重新提交申請並接受入息及資產審查,或轉為申請「在職家庭津貼」),以推動該等人士積極投入勞動市場;及

(四)鑑於有意見認為,目前綜援計劃以家庭為單位進行入息及資產審查,一旦有個別家庭成員投入勞動市場或收入增加,便會影響援助金額,因而令其他家庭成員反對其就業,當局會否考慮在進行入息及資產審查時,豁免計算綜援申請人及其配偶以外的家庭成員的入息,以避免影響綜援申請人繼續領取綜援,並適當提高資產限額,以令綜援計劃的受助家庭能通過勞動積累一定儲蓄,從而提供誘因,鼓勵該等家庭的成員投入勞動市場,協助他們早日自立及脫離綜援網?

答覆:

主席:

  綜合社會保障援助(綜援)計劃是為因年老、患病、殘疾、單親、失業、低收入或其他原因,而在經濟上無法自給自足的人士提供最後安全網,協助他們應付基本生活需要。

  綜援計劃不但為有需要的人士提供現金援助,也協助可以工作的受助人克服就業障礙,達致自力更生。社會福利署(社署)於二○一三年一月推出自力更生綜合就業援助計劃,由非政府機構向相關受助人提供服務,鼓勵和協助他們提升受僱能力及覓得有薪工作。社署在二○二○年四月推出經優化的就業支援服務,加強非政府機構有關服務的效能。

  一般而言,15至59歲的失業健全綜援受助人必須接受就業支援服務,除非有合理原因不能工作(例如就學或須在家照顧幼兒、患病或殘疾家人)。他們須書面承諾履行相關責任(例如限時應徵一定數量工作),否則相關人士及其家庭成員將不符合資格領取綜援,並須償還多領的綜援金。60至64歲的健全綜援受助人可自願接受就業支援服務。

  就議員問題的四部分,現答覆如下:

(一)及(二)二○二一至二二年度至二○二三至二四年度,15至64歲失業或低收入的健全綜援受助人數目載於附件表一;綜援失業及低收入個案領取綜援年期中位數載於附件表二。

  二○一三年一月至二○二三年九月,累計有約138 000人次參加就業援助計劃及/或接受就業支援服務,約27 600人次成功就業或重返主流教育,包括約7 690人次脫離綜援網。

  社署沒有備存問題此兩部分所要求的其他資料。

(三)及(四)如上文所述,綜援計劃是為在經濟上無法自給自足的人士提供最後安全網,因此設有嚴謹的經濟審查(包括入息和資產審查),以確保有限的公共資源集中用於照顧有需要的人士。資產上限每年根據既定機制按甲類消費物價指數的變動調整。

  本着同住家庭成員應互相扶持的理念,綜援受助人應先使用家庭成員的經濟資源應付基本生活所需。因此,社署以家庭作單位考慮申請人領取綜援的資格。如有特殊個案,例如申請人與同住家人關係不睦,社署會審慎考慮酌情容許有特殊情況的申請人獨立申請綜援,以及把個案轉介適當的社會工作服務單位提供協助。

  除就業支援服務以外,綜援計劃的豁免計算入息安排為綜援受助人提供額外經濟誘因,鼓勵他們求職和持續就業。綜援申請人/受助人可領取的援助金額是個人或家庭在綜援計劃下認可需要總額與可評估入息總額的差額。在評估住戶的每月入息時,從工作賺取的入息可獲豁免計算為入息至特定水平,以提高受助人就業的意欲。政府於二○二一年二月大幅提高每月最高豁免計算入息限額六成至4,000元。具體而言,每月入息首800元全數豁免的限額增加至首1,200元,而其後5,600元的收入則最多有一半(即2,800元)可獲豁免,總豁免計算金額每月最高為4,000元。此外,政府自二○二一年二月起將綜援受助人可獲全數豁免計算的新工作入息由首月入息增至首兩個月入息,前提是受助人在過去兩年內未曾獲此項豁免。

  社署會定期覆檢、抽樣調查和按舉報調查已批核個案(包括進行入息及資產審查),核實受助人是否繼續符合資格領取綜援。然而,由於綜援計劃為經濟上無法自給自足的人士提供最後安全網,而受助人的困境及成因不盡相同,因此就受助人領取綜援設定劃一時限可能會為他們帶來實際生活困難。
 
2023年11月8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1時05分
即日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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