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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月六日起投寄內載貨品郵件往印度尼西亞須提交電子報關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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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香港郵政今日(十一月一日)宣布,因應印度尼西亞郵政的最新要求,由十一月六日(星期一)起,所有寄往當地內載貨品(即非文件類)的郵件,必須於投寄前提交電子報關資料。
 
  目前寄往内地、歐盟成員國、英國、美國、韓國及巴西等目的地的內載貨品郵件已實施上述要求。電子報關所需的資料與現時以紙張表格申報的資料大致相同,包括:
 
  • 寄件人資料;
  • 收件人資料;
  • 內載物品的資料;以及
  • 貨物協調制度編號(HS代碼)。

  ​印度尼西亞郵政提醒,寄往當地的各類內載貨品郵件如未能符合上述要求,可能會導致派遞延誤或被退回。寄件人應在郵件上填寫回郵地址,以免退回的郵件因沒有回郵地址而被銷毁。此外,因以上情況而被退回或銷毀的郵件,其郵費將不獲退回。
 
  香港郵政已提供不同渠道,包括網上平台(「郵件清關易」、「投寄易」、「我的特快專遞」及「立即寄件」)、香港郵政流動應用程式及各郵政局內配備的「郵件清關易」自助平台或平板電腦,供寄件人提交電子報關資料。詳情可瀏覽香港郵政網頁(www.hongkongpost.hk/tc/other/2020/ecustoms/index.html)。
 
 
2023年11月1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7時56分
即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