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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十四題:促進深港科技創新協同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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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十一月一日)在立法會會議上廖長江議員的提問和創新科技及工業局局長孫東教授的書面答覆:

問題:

  國務院印發的《河套深港科技創新合作區深圳園區發展規劃》(《規劃》)提出,要堅持深圳園區(即深方科創園區)和香港園區(即港深創新及科技園)協同發展,目標是到二○二五年,基本建立高效的深港科技創新協同機制。此外,據悉首批科創機構已進駐香港科學園深圳分園。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鑑於《規劃》允許科研資金跨境資助深港兩地科研項目,政府有否統計,截至上月底,由內地部門批出並過境到香港的科研資金的金額及獲批項目的詳情,包括該等項目的數目、涉及的技術領域、承擔的國家項目與研究成果等;如有,詳情為何;

(二)政府是否知悉香港科學園深圳分園引進重點企業的詳情,包括該等企業的數目、發展領域及營運狀況等;及

(三)就制訂統一的科研和資金管理制度,以實現深港科技創新協同發展,政府有否研究建設有關制度的難點痛點;如有,詳情為何;建設有關制度的進展為何?

答覆:

主席: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2035年遠景目標綱要》除明確支持香港建設國際創新科技中心外,也將深港河套納入大灣區四個重大合作平台之一。河套深港科技創新合作區(合作區)在深圳河兩側以「一河兩岸」、「一區兩園」的理念構建,包括約300公頃的深圳園區及87公頃的香港園區(即港深創新及科技園,下稱港深創科園)。

  今年八月中央公布《河套深港科技創新合作區深圳園區發展規劃》(《深圳園區發展規劃》),為深圳園區定下發展定位。特區政府全力支持,並將和深圳市政府共同推進深港兩個園區的協同發展,研究創新性的措施。

  就廖長江議員提問的各部分,經諮詢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後,現回覆如下:

(一)及(三)自二○一九年,國家科學技術部、國家自然科學基金會及內地一些省市已陸續開放其科技計劃讓香港的大學及科研機構以牽頭單位或合作單位形式提出申請。截至今年六月底,內地中央部委和各省市批核予香港的大學及研發機構的跨境撥付研發經費約八億元人民幣,涉及約530個項目,涵蓋多個技術領域,包括生命健康科技、人工智能與數據科學、半導體、先進製造與新能源科技等。

  《深圳園區發展規劃》提出建立與香港及國際全面對接的科研管理制度。特區政府及廣東省政府已在二○○四年推出「粵港科技合作資助計劃」,鼓勵粵港兩地的大學、研究機構和科技企業合作,推動兩地在高科技及科技成果轉化方面的工作,提升兩地企業的生產力和競爭力。深圳巿政府翌年加入計劃。在計劃下,兩地政府會就雙方均感興趣的科技範疇,包括多個配合最新科技趨勢及兩地產業發展需要的專題,徵求粵港、深港研發合作項目建議,並為雙方共同支持的合作項目提供資助。截至今年六月底,共有210個項目獲得共同支持。

  在上述合作基礎上,特區政府會繼續與中央相關部委、廣東省及深圳市相關單位分享科研管理方面的經驗,探討便利合作區內跨境資金流動、加強創科發展規劃對接,以促進兩地創新科技合作持續發展,打造合作區為世界級的創新平台,助力粵港澳大灣區國際科技創新中心的建設。

(二)香港科學園深圳分園(分園)旨在於港深創科園第一批次落成前,讓有興趣開展大灣區內的科研工作和業務的機構和企業先行落戶合作區深圳園區。分園第一批租戶已於今年六月起陸續進駐。截至今年九月,共有18家企業和研發中心進駐,涉及包括微電子、醫療科技、大數據及人工智能、金融科技、機械人技術及可持續發展方案等領域。在香港科技園公司的支持下,當中有兩家企業已成功申請內地市政府的資助,另有10家正積極進行融資,以促進業務發展,有助開拓大灣區和內地市場。
 
2023年11月1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1時26分
即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