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房屋局局長在《行政長官2023年施政報告》有關推動經濟和金融發展及調整住宅物業需求管理措施的記者會開場發言(只有中文)(附圖/短片)
**************************************************
  以下是房屋局局長何永賢今日(十月二十六日)下午在《行政長官2023年施政報告》有關推動經濟和金融發展及調整住宅物業需求管理措施的記者會的開場發言:
 
  多謝FS(財政司司長陳茂波),多謝這麼多位傳媒朋友。我現在會介紹《行政長官2023年施政報告》中關於房屋的措施,主要是調整一些住宅物業需求管理措施。
 
  政府決定調整住宅物業需求管理措施,在昨日(十月二十五日)《施政報告》公布的日期生效。當中的措施有幾項,第一,就是將額外印花稅的適用年期由三年縮短至兩年。第二,就是買家印花稅和新住宅印花稅的稅率均減半,兩者都會由15%減至7.5%。舉例來說,如果一個1,000萬元的物業本身由一位香港人擁有,他想買多一個物業,以前要付150萬元,現在是75萬元。一位非本地香港人以往買物業,買家印花稅和新住宅印花稅,這個1,000萬元的物業他可能要付300萬元的稅款,現在是150萬元。
 
  另外,也為外來人才的置業印花稅實施一個所謂「先免後徵」的安排。這個「先免後徵」的安排是這樣的:合資格的外來人才在昨日──二○二三年十月二十五日或者之後購買住宅物業的時候,就可以申請暫免徵收買家印花稅和新住宅印花稅。外來人才仍然需要繳付從價印花稅第二標準稅率的稅款。
 
  稅務局在批准有關申請的時候,就會有一個印花稅署署長為受益人的押記,根據法例就會自動構成這個押記,稅務局會在土地註冊處註冊相關的押記證明書。
 
  符合資格的外來人才成為香港永久性居民之後,就可以向稅務局申請免除繳付相關印花稅的法律責任,稅務局在批准有關申請的時候,就會向申請人發出一個解押證明書,亦可以在土地註冊處註冊。如果外來人才根據指定人才計劃,獲准在香港逗留的第一日起計,九年內都未能夠成為香港永久性居民,就要在特定或者在特定的觸發性情況之下──觸發性情況意思是,例如他不再是實質擁有物業的人的時候──他需要在出現這樣的情況之後,30日內向稅務局繳付相關的稅款,否則就要繳交一些逾期罰款,罰款最高可以是本身稅款的10倍,是相當之重的。
 
  我的介紹到此,多謝。
 
2023年10月26日(星期四)
香港時間18時29分
即日新聞  

圖片

財政司司長陳茂波(右二)今日(十月二十六日)聯同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許正宇(左二)、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丘應樺(左一)和房屋局局長何永賢(右一)舉行記者會,闡述《行政長官2023年施政報告》有關推動經濟和金融發展及調整住宅物業需求管理措施。

網上廣播

《行政長官2023年施政報告》相關措施記者會

附件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