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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2023年破產及公司法例(雜項修訂)條例〉(生效日期)公告》刊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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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今日(十月二十日)在憲報刊登《2023年〈2023年破產及公司法例(雜項修訂)條例〉(生效日期)公告》(《生效日期公告》)。
 
  立法會在二○二三年七月十二日通過《2023年破產及公司法例(雜項修訂)條例》(《修訂條例》),為破產管理署的電子提交文件系統提供法律基礎、精簡破產╱清盤及相關通知的刊登要求,以及引入雜項修訂。
 
  《修訂條例》獲通過時,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已宣布首階段的電子提交文件系統和簡化的刊登要求將會在今年年底實施。《生效日期公告》旨在訂立《修訂條例》中相關條文的生效日期為二○二三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生效日期公告》將於二○二三年十月二十五日舉行的立法會會議上提交立法會省覽,進行先訂立後審議程序。
 
2023年10月20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11時00分
即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