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五題:加強幼兒照顧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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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規劃署於二○二○年更新《香港規劃標準與準則》,就社區設施加入以人口為基礎的幼兒中心規劃比率(包括為每25 000人設100個資助服務名額),以及更新幼兒中心的樓面面積。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至今全港18區中分別有多少個社區的幼兒中心已符合或正透過不同計劃符合上述標準,並按社區列出相關計劃的詳情;
(二)在上述規劃比率下,政府有否估計需增加多少幼兒照顧服務人手和會否出現招聘困難,以及有否評估該規劃比率如何紓緩有關服務的輪候情況;及
(三)會否考慮定期就每區的幼兒照顧服務作出供求調查,以便透過整合服務,為服務不足地區的家庭提供及時的支援?
答覆:
主席:
就議員的提問,現回覆如下:
(一)政府在二○二○年三月把以人口為基礎的資助幼兒中心規劃比率納入《香港規劃標準與準則》,即每25 000人提供100個供三歲以下幼兒使用的資助幼兒中心服務名額,冀在不同發展項目內預留合適處所營運幼兒中心,此規劃比率的標準主要應用於新住宅發展區域。政府會根據上述規劃標準,分階段增設資助獨立幼兒中心。
至於已發展的區域,除了參考以上規劃標準外,社會福利署(社署)會參照各區幼兒照顧服務的情況及個別的地區因素(例如幼兒中心名額、服務使用率、土地供應情況和人口結構變化所帶來的服務需求等),為資助幼兒中心作規劃。
(二)政府會參考以人口為基礎的資助幼兒中心規劃比率,繼續在不同發展項目內預留合適處所營運幼兒中心,並按《幼兒服務條例》(第243章)和《幼兒服務規例》(第243A章),要求營辦機構需聘請足夠合資格幼兒工作員以提供服務。在二○二二至二三年度,共有約1 600名新登記的註冊幼兒工作員,估計來年新登記人數相若,相信可以應付未來兩年新增設幼兒中心的人手需求。社署會繼續留意註冊幼兒工作員的人手供求情況,並鼓勵各院校/機構按服務需求開辦相關課程或增加名額,以滿足服務需求。幼兒中心服務不設中央輪候安排,家長可按其需要,直接向幼兒中心服務營辦機構申請使用服務,並由各營辦機構處理有關申請。
(三)政府早前曾委託香港大學進行「幼兒照顧服務的長遠發展研究」(研究),檢視日間幼兒照顧服務的情況,並參考其他地方的經驗,以及收集各持份者意見,就本港幼兒照顧服務的宗旨、內容、對象、資助模式、服務模式、供求情況、設施規劃、人手編制及培訓等方面作出深入分析,並對長遠發展提出建議。參考了研究報告的主要建議,政府由二○一九至二○年度起推行一系列新措施以提升幼兒照顧服務,包括持續增加資助獨立幼兒中心服務名額、在二○二○年優化「鄰里支援幼兒照顧計劃」,以及在二○二一至二○二四年間分階段重整互助幼兒中心,為學前兒童提供課餘託管服務等,以加強幼兒照顧服務的長遠發展。政府會持續監察各項日間幼兒服務的運作情況,並透過社署地區福利辦事處了解地區人士對服務的需求,以便有關服務能夠配合各區的需要。
完
2023年10月18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2時47分
香港時間12時47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