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十一題:電動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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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關於電動車,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鑑於政府在二○一八年推出「一換一」計劃(該計劃),銷毀舊私家車並購買新電動私家車的車主可獲較高的首次登記稅寬減額,自該計劃推出以來,每年電動車車主透過該計劃所獲得的首次登記稅寬減額的總額為何;
(二)鑑於據報,由於該計劃的稅務寬減金額龐大,有不少人購買符合條件的舊私家車(即配備內燃引擎的私家車或電動私家車)配額以獲得該計劃的稅務優惠,自該計劃實施以來,新購置電動車在登記後一個月內更改其登記車主的數字為何;
(三)政府是否知悉第(二)項所述的情況,以及有否措施堵塞有關漏洞;如有,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四)鑑於政府在不少轄下的公共停車場提供免費電動車充電設施,過去三年,每年政府所招致的電費開支為何;
(五)鑑於政府早前指出,預計在今年上半年率先在葵芳停車場就徵收電動車充電費進行測試,但據悉測試至今仍未展開,原因為何;政府計劃最快何時開始實施收費,以及有關收費水平為何;及
(六)鑑於據悉,隨着越來越多市民購買電動車,政府轄下的公共停車場的電動車充電設施不足以應付需求,政府有否計劃在轄下的公共停車場進一步增加該等設施;如有,詳情為何?
答覆:
主席:
目前,運輸佔香港總碳排放源約20%。為配合香港二○五○年前實現碳中和的目標,發展綠色運輸至為重要。政府一直致力推廣使用電動車,以減低空氣污染物排放。政府近年透過不同措施,例如電動車首次登記稅寬減安排,包括「一換一」計劃,鼓勵市民轉用電動車,同時避免車輛增長。
香港在推廣電動車普及化方面近年已取得顯著成果,電動私家車佔新登記私家車的比率,由二○一九年的6.3%跳升至今年首八個月的64.3%。
就黃俊碩議員的提問,經諮詢運輸及物流局,現回覆如下:
(一)自「一換一」計劃於二○一八年二月二十八日推出以來,每年電動私家車車主透過計劃所獲得的稅務寬減金額表列如下:
年份 | 獲批的首次登記稅寬減金額 (百萬元) |
2018 | 65 |
2019 | 452 |
2020 | 955 |
2021 | 2,381 |
2022 | 5,295 |
2023(一至八月) | 4,850 |
總計 | 13,998 |
(二)及(三)根據運輸署紀錄,截至二○二三年十月十日,過去五年,透過「一換一」計劃購置電動私家車在首次登記後一個月內曾進行車輛過戶的車輛數目為30 752輛。
計劃的目的是在不增加整體私家車數目的前提下,提供誘因讓現時的車主在換車時選擇電動車,以改善路邊空氣質素。運輸署會確保計劃申請人符合參加計劃的所有條件,車主必須是「舊私家車」(配備內燃引擎的私家車或電動私家車)的登記車主連續18個月或以上,及「舊私家車」的登記車主必須與首次登記的「替代電動私家車」(一輛新的電動私家車)車主相同等。
運輸署根據《道路交通(車輛登記及領牌)規例》(第374E章)處理車輛過戶事宜。新車主須向運輸署遞交新、舊車主已填妥及簽署的過戶通知書、連同車輛登記文件等相關文件,以完成過戶程序。運輸署如發現有人涉嫌偽造文書或使用虛假文件等違法行為,將會轉交警方作出調查及跟進。
政府有一直留意電動私家車在二手市場的買賣,並注意有新購電動車在登記後不久便更改其登記車主,我們會檢視情況並按需要作出調整。
(四)及(五)過去三年政府為提供電動車免費充電而付出的電費金額表列如下:
年份 | 電費金額(萬元) |
2021 | 320 |
2022 | 890 |
2023(一至八月) | 1,400 |
政府在二○二一年三月公布《香港電動車普及化路線圖》(《路線圖》),當中訂下在二○二五年開始在政府公共停車場徵收充電費,將相關服務市場化,推動其長遠可持續發展。為加快市場化步伐,政府會提前於二○二三年年底開始逐步將政府停車場下的充電服務市場化。
政府已完成在葵芳及堅尼地城停車場設置電動車充電器自助繳費機及相關測試,現正籌備招標委聘營運商逐步接手營運在政府停車場的公共電動車充電設施,並徵收充電費。有關的收費水平會由營運商參考同區充電服務的收費,並經政府批准後方可落實。
(六)電動私家車在家居或日常停泊地方充電完畢後,已可應付一般日常運作的需要。因此,《路線圖》提出電動私家車應主要在家居、工作地點或經常到訪停泊的地方充電,而公共充電設施主要是在電動私家車在駕駛途中有特別需要時,提供短暫補電。
為擴展私人樓宇的充電網絡,政府透過豁免計算樓宇總樓面面積的措施,鼓勵新建私人樓宇停車位配備充電基礎設施。截至二○二三年九月,政府已批出超過78 000個相關停車位,其中約30 800個停車位已落成,備有電動車充電基礎設施。至於現有的私人樓宇,政府透過推行35億元的「EV屋苑充電易資助計劃」,協助業主安裝電動車充電基礎設施,預計整個資助計劃於二○二七至二八年度完成後可協助約700個現有私人屋苑停車場,約共140 000個停車位加裝充電基礎設施。
在提升政府建築物內停車位的充電設施方面,《行政長官2022年施政報告》訂下目標在未來三年為額外7 000個政府建築物停車位提供充電設施。現時建築或規劃中的政府建築物,在技術可行及不影響工程進度的條件下會盡量提供電動車充電器。截至二○二三年六月底,政府及私營機構合共提供逾6 100個公共充電器,已提前達到《路線圖》訂下在二○二五年有不少於5 000個公共充電器的目標。此外,政府在今年七月通過調整加油站土地契約(地契)條款,提供誘因推動油站承辦商在全港約180個現有加油站的可用空間加設電動車充電設施。我們亦正在為兩幅加油站用地轉型為電動車快速充電站的招標進行預備工作。
完
2023年10月18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2時35分
香港時間12時3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