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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八題:班數較少小學的人手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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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十月十八日)在立法會會議上朱國強議員的提問和教育局局長蔡若蓮博士的書面答覆:
 
問題:
 
  據悉,現時開辦11班或以下的小學不設副校長職級,而教育局把該等小學校長職級訂為高級小學學位教師職級,相當於在開辦12班或以上小學的副校長職級。由於教育局對學校的要求及評核不會因學校班數較少而降低,班數較少的學校人手緊絀,其平均工作量比開辦班數較多的學校大,導致不少問題出現,包括頻繁人事更替、管理層長期處於不穩定狀態、學校難以持續發展、教師專業發展受阻,以及嚴重影響學生學習。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有否計劃在開辦11班或以下的小學增設副校長一職,以分擔校長的工作;如有,落實時間表為何;
 
(二) 有否計劃把開辦11班或以下小學校長的職級,提升為二級小學校長;如有,落實時間表為何;如否,原因為何;及
 
(三) 有何措施支援開辦11班或以下的小學,讓它們能持續發展?
 
答覆:
 
主席:
 
  一般而言,學校所需的人手及資源會因應其開辦的班級數目而有所不同。按照現行機制,教育局會依據《資助則例》及相關通告訂明的原則,根據核准班級數目為學校提供核准編制的常額教席。開辦11班或以下的公營小學規模較小,中層管理由主任級教師擔任,並由校長領導學校的日常運作,故教學人員架構由基本職級教師、主任級教師和校長三個層階組成,而相應的職級分別為助理小學學位教師、小學學位教師和高級小學學位教師。就朱國強議員的問題,現綜合回覆如下:
 
  為提升教育質素,政府近年投放大量資源,改善學校人手安排及優化教學。政府在二○一七年十一月成立教師專業發展專責小組(專責小組),檢視有關促進教師專業發展的事宜。專責小組經廣泛諮詢、深入研究及討論,於二○一九年三月提交報告,就建立教師專業階梯、落實教師職位全面學位化、優化學校管理層職級等提出了共18項建議。政府已全面接納專責小組的所有建議,並已落實有關措施,當中包括改善公營小學中層管理人手及理順小學校長的薪酬,以提高學校的管治水平,增強專業能量,加強支援學校的整體發展及提升教育質素。
 
  教育局近年推行多項增加人手、穩定教師團隊及提升教師專業角色的措施,均惠及不同規模的小學,包括開辦11班或以下的小學。由二○一七/一八學年起,教育局劃一增加公營中、小學的教師與班級比例,為公營學校提供約2 200個額外的常額教席。教育局又於二○一九/二○學年全面落實教師職位學位化,促進教師的專業發展,提升他們的專業角色及職能,並落實「一校一行政主任」政策,加強學校行政支援,同時減少教師和校長的行政工作,釋放空間讓他們能更專注教育工作。此外,教育局亦在各項措施下為學校提供額外的常額教席,以及可供靈活調配的現金津貼,讓學校按校本情況,聘請額外的教學和非教學人員及/或購買服務,以配合學校發展和學生需要。
 
  在管理層方面,教育局持續優化小學管理層的職級安排,包括由二○二○/二一學年起把開辦11班或以下的公營小學的小學課程統籌主任職位,由助理小學學位教師職位或課程統籌津貼提升為小學學位教師職位,以加強支援規模較小的學校的課程領導工作;由二○二二/二三學年起落實改善小學中層管理人手的措施,所有小學(包括開辦11班或以下的小學)有更多主任級教師承擔學校管理職務,以提高學校管治水平,增強專業能量,提升教育質素;而教育局亦由二○二二/二三學年起理順公營小學校長和副校長的薪酬,此措施同樣惠及小規模學校的校長。
 
  在落實上述的優化措施後,不同規模的小學的管理人手及校長待遇已得到合理改善。目前,學校正積極利用新增資源,妥善調配人手,優化教學,推動學校的發展,各項優化措施的成效亦正逐步呈現。就議員所指個別學校出現人事及管理的問題,本局認為應聚焦問題的核心,對症下藥,不應以為單靠增加人手或提升校長待遇,便可解決問題。學校須善用公帑,發揮專業,確保教育質素。因此,教育局不認同調整開辦11班或以下的小學人手及校長職級以解決問題的建議。我們重申,隨着適齡學童人口減少,部分學校的規模或會有所改變,教育局會與不同持份者,以學生的利益和福祉為依歸,採取多管齊下的措施,包括鼓勵辦學團體及早規劃,研究鞏固及整合學校資源的方案,穩定教學環境,確保教學質素。
 
2023年10月18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1時05分
即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