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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十六題:新的「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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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十月十八日)在立法會會議上簡慧敏議員的提問和署理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陳浩濂的書面答覆:
 
問題:
 
  為了進一步豐富人才庫及吸引更多新資金落戶香港,財政司司長在二○二三至二○二四年度《財政預算案》公布,政府會引入新的「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新計劃」)。當局於今年四月十九日回覆本人的質詢時表示,政府正釐定「新計劃」的細節,目標是在今年內推出「新計劃」。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是否已完成釐定「新計劃」的細節;如是,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二)鑑於二○二二年《施政報告》提出成立香港投資管理有限公司,當局會否考慮鼓勵「新計劃」所吸引的新資金與該公司所管理的「共同投資基金」部分資金配對,以產生疊加效應;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及
 
(三)當局會否考慮根據不同類別的資本投資者制訂不同門檻,例如就與「共同投資基金」共投的資金或政府債券等較穩健的類別制訂較高的投資門檻,而就創科等專門類別則制訂較低的投資門檻,以鼓勵申請人投資有利於香港長遠發展的行業和領域?
 
答覆:
 
主席:
 
  就問題的三個部分,現綜合回覆如下。
 
  政府在二○二三至二四財政年度政府《財政預算案》公布引入新的「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新計劃」),目標是進一步豐富人才庫及吸引更多新資金落戶香港,以帶動金融及其他相關專業服務的需求,支持香港資產和財富管理業的蓬勃發展。
 
  政府一直積極釐訂「新計劃」的具體細節。總體而言,「新計劃」將大致沿用原有「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的框架和申請資格,申請人須將一定金額的資產,投放在本地市場,但不包括物業投資。在通過審批後,便可來港居住及發展。至於有關申請人在港的投資範疇、金額要求、居留安排等規定,我們正在審視當中以作出合適的調整。投資金額要求將會倍增,投資範疇在金融資產以外亦會增加有利香港長遠發展的資產類別,包括創新科技,以達致吸引更多新資金和人才落戶香港,為經濟注入新動力的同時,促進本港相關行業發展。
 
  政府敲定「新計劃」的相關細節和具體安排後,即會作出公布。
 
2023年10月18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1時45分
即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