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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出口(戰略物品)規例》管制清單修訂將於十一月一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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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進出口(戰略物品)規例(修訂附表1及2)令》(修訂令)將於十一月一日生效。修訂令更新載於《進出口(戰略物品)規例》(第60章附屬法例G)(《規例》)的戰略物品管制清單,以反映主要國際防止武器擴散管制組織所作的變更,包括受管制的技術和物品,以及管制限制。修訂令同時把《規例》所載對進出口、轉運及過境的管制擴展至受《武器貿易條約》涵蓋的物品。

  香港的戰略物品管制清單,跟隨了關於常規武器與兩用產品和技術出口控制的瓦塞納安排、核供應國集團、導彈科技管制組織、澳洲集團及《關於禁止發展、生產、儲存和使用化學武器及銷毀此種武器的公約》所採納的管制清單。
   
  另外,隨着國家加入成為《武器貿易條約》締約國,中央人民政府已根據《基本法》第一百五十三條將該條約的適用範圍擴展至香港特別行政區。修訂令生效後,香港的戰略物品管制清單將涵蓋受《武器貿易條約》管制的物品。
   
  政府一直適時更新管制清單,以確保香港的管制制度貼近國際標準,這對業界與外地的貿易夥伴和進出口規管當局,在安排進出口貿易及業務方面非常重要。
   
  工業貿易署已透過貿易通告及部門網頁(www.stc.tid.gov.hk/cindex.html)通知業界人士相關修訂詳情。如有查詢,可聯絡該署戰略貿易管制科(電話:2398 5587或電郵:stc@tid.gov.hk)。
 
 
2023年10月18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1時00分
即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