邀請報價承投港珠澳大橋香港口岸店鋪租用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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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處所只可用作一般零售及/或提供服務,但不包括貯存、售賣或展示︰
(1)《應課稅品條例》(第109章)所界定的應課稅貨品,除非該處所已根據《應課稅品條例》(第109章)獲發保稅倉牌照;
(2)《應課稅品條例》(第109章)所界定的已完稅貨品;以及
(3)根據香港法律不時禁止進口的貨物、商品或貨品。
業主就何謂上文第(3)段所指的貨物、商品或貨品所作的決定屬最終及不可推翻的決定,並對承租人具有約束力。租約大綱內對《應課稅品條例》(第109章)的引用均包括該條例下任何規例及任何修訂法例。
報價公告今日(十月十二日)上載政府產業署網站www.gpa.gov.hk。報價文件可於星期一至五上午九時至下午六時(公眾假期除外)在九龍油麻地海庭道11號西九龍政府合署南座9樓政府產業署索取,亦可從政府產業署網站下載。
有興趣到該處所實地視察的競投人士需於十月十八日或之前致電3842 6916與政府產業署預約。
競投人必須於十一月二日中午十二時前把報價書放入九龍油麻地海庭道11號西九龍政府合署南座地下大堂的政府產業署報價書收集箱內。逾期遞交的報價書概不受理。
完
2023年10月12日(星期四)
香港時間14時41分
香港時間14時41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