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長官委任區議會資格審查委員會成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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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今日(十月十一日)宣布由行政長官委任的區議會資格審查委員會(區資會)成員,任期由二○二三年十月十一日開始。

  根據《區議會條例》(第547章)第10B條,區資會負責審查並確認獲建議委任為區議會議員的人、擬登記為區議會當然議員的人及獲提名為區議會選舉的候選人的資格。行政長官根據《區議會條例》第10A條委任區資會的主席、三名官守成員及三名非官守成員,任期自二○二三年十月十一日起生效。有關的區資會成員名單如下:

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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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務司司長陳國基

官守成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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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曾國衞
保安局局長鄧炳強
民政及青年事務局局長麥美娟

非官守成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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譚惠珠
黃玉山
莫樹聯

  政府發言人表示:「為在香港特別行政區(特區)地區治理層面貫徹落實『愛國者治港』原則,令區議會牢牢掌握在愛國者手中,經修訂的《區議會條例》設立了區資會,確保區議會選舉候選人、擬委任為區議員的人,及有資格成為區議會當然議員的人均符合『擁護《基本法》、效忠特區』的要求。」

  發言人續說:「獲委任的區資會非官守成員均是立場堅定的愛國愛港人士,對《憲法》及《基本法》有深厚的了解,並在社會各界深孚眾望。我們衷心感謝他們接受委任成為區資會的成員,協助審查並確認區議會候選人及議員的資格,為全面貫徹落實『愛國者治港』提供非常重要的制度保障。」

  上述任命已於今日在憲報刊登,並已報中央人民政府備案。



2023年10月11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6時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