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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及青年事務局局長在立法會民政及文化體育事務委員會會議開場發言全文(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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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民政及青年事務局局長麥美娟今日(十月九日)在立法會民政及文化體育事務委員會會議的開場發言全文:
   
主席、各位委員:
   
  政府於二○二三年五月二日,就「完善地區治理建議方案」發出立法會參考資料摘要。當中建議第七屆區議員的酬津以現屆區議員的水平為基礎,並根據現行機制,按甲類消費物價指數在過去一年內的變動作年度調整;亦會取消不再適用的酬津項目。
   
  政府已於二○二三年五月四日舉行的立法會民政及文化體育事務委員會及政制事務委員會聯席會議解釋建議方案,並獲得聯席會議委員支持。
   
  按照現行機制,我們需向立法會財務委員會申請為第七屆區議員設立專項撥款,提供實報實銷的開設及結束辦事處的開支償還款額。
   
  在開設辦事處開支償還款額方面,每位新任或連任但曾搬遷辦事處的區議員,上限為每屆任期十二萬元;如果連任區議員上屆已經申領但在當屆沒有搬遷辦事處,上限為每屆任期七萬二千元。
   
  在結束辦事處開支償還款額方面,每位區議員每屆任期為七萬二千元;另外,區議員可申請發還支付法定遣散費的實額,此獨立部分不設上限。
   
  由於開設及結束辦事處的開支償還款額是按屆撥付,按照現行機制,我們建議向立法會財務委員會申請,為第七屆區議員設立專項撥款,繼續為區議員提供實報實銷的開設及結束辦事處開支償還款額,數額維持現有水平。
   
  除此之外,由第七屆區議會開始,民政事務專員將出任區議會主席,區議會不設副主席。
   
  因此,所有只適用於主席及副主席的酬津項目將會取消,包括為區議會主席及副主席提供的相等於區議員酬金100%和50%的特別津貼,以及供區議會主席使用的酬酢開支償還款額。請委員備悉有關安排。
   
  我們預計,向第七屆區議會議員提供開設辦事處開支償還款額和結束辦事處開支償還款額,涉及開支總額為六千六百六十一萬元。
   
  如果委員同意撥款建議,我們會在十一月向立法會財務委員會申請設立專項撥款。
   
  歡迎議員發問和提出意見,並希望議員支持撥款建議,多謝。
 
2023年10月9日(星期一)
香港時間17時30分
即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