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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地旅客因作出虛假陳述被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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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名內地男子被控三項向入境事務處(入境處)職員作出虛假陳述的罪名,於九月二十八日在沙田裁判法院被判監禁九個月。

  五十歲的被告早前以旅客身分抵港,其間向入境處申請延期逗留。被告在申請中訛稱需要留港照顧兒子。入境處及後發現被告兒子早於被告抵港前已離港,遂向被告展開調查。

  經調查後,被告被落案起訴三項於申請延期逗留時向入境處職員作出虛假陳述的罪名。被告於九月二十八日在沙田裁判法院承認控罪,被判監禁九個月。

  入境處發言人說:「根據現行法例,任何人士向入境處人員作出虛假陳述,即屬違法。違例者會被檢控,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十五萬元及入獄十四年。」
 
2023年9月29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16時50分
即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