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候選人資格審查委員會公布107名選舉委員會當然委員的登記為有效
*******************************
  候選人資格審查委員會(資審會)今日(九月二十九日)在憲報刊登公告,宣布107名選舉委員會(選委會)當然委員的登記為有效。
 
  根據《行政長官選舉條例》(第569章)附表第5J條,擔任該附表第2A部訂明的指明職位的人士可登記為選委會當然委員。如有關人士沒有資格登記為當然委員或身兼多於一個指明職位,他/她可指定由在相關團體(就該指明職位而言者)中擔任職位的另一人登記為當然委員。
 
  選舉事務處共收到107份當然委員的登記。資審會在審查後,裁定這107份當然委員的登記為有效。涉及的界別分組和指明職位如下:
 
界別分組 指明職位
建築、測量、都市規劃及園境界
  • 香港建築師學會會長
  • 香港測量師學會會長
教育界
  • 香港城市大學校長
  • 由保良局指明的職位
  • 由東華三院指明的職位
工程界
  • 香港工程師學會會長
  • 環境諮詢委員會主席
  • 橋樑及有關建築物外觀諮詢委員會主席
社會福利界
  • 東華三院董事局主席
  • 保良局董事會主席
  • 仁濟醫院董事局主席
  • 博愛醫院董事局主席
  • 仁愛堂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
  • 九龍樂善堂常務總理會主席
  • 新家園協會有限公司董事會主席
立法會議員
  • 立法會議員
香港特別行政區全國人大代表及香港特別行政區全國政協委員
  •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香港特別行政區代表和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全國委員會香港特別行政區委員
 
  資審會由政務司司長陳國基擔任主席,並由三名官守成員(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曾國衞、保安局局長鄧炳強和民政及青年事務局局長麥美娟)及三名非官守成員(梁愛詩、范徐麗泰和劉遵義教授)組成。根據《基本法》附件一,資審會負責審查並確認選委會委員候選人(包括選委會的當然委員)的資格。資審會就有關人士是否符合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擁護《基本法》」和「效忠香港特區」)的法定要求和條件作出決定。
 
2023年9月29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10時10分
即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