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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二三年「灣區標準」現已接受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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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粵、港、澳三地政府正致力為不同的產品和服務訂立粵港澳大灣區標準(灣區標準)。三地政府已於本年四月二十四日簽署關於共同促進「灣區標準」發展的合作備忘錄(備忘錄),推動區內有關行業領域的規則銜接,並提升產品和服務質量。於簽署備忘錄同日公布的「灣區標準」清單涵蓋食品質量和安全、粤菜、交通、機電產品,以至醫療、護理、教育及電競等領域合共110個項目。工業貿易署(工貿署)負責協調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香港特區政府)參與「灣區標準」的工作,並已邀請有關政策局/部門向其範疇的工商及專業團體和企業推廣使用。
 
  就制定新一批「灣區標準」,由廣東省人民政府及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共同成立的「粵港澳大灣區標準化研究中心」(「灣區標準研究中心」)已於近日分別發布《2023年「灣區標準」共同需求指引》(《需求指引》)及《「灣區標準」申請指引》(《申請指引》),向粵、港、澳三地業界徵集「灣區標準」申請。兩份指引的全文載於「粵港澳大灣區標準信息公共服務平台」(「灣區標準平台」)(www.gbsrc.org.cn/newsInfo/)。
 
  《需求指引》列出擬制定「灣區標準」的八個重點領域(即新興技術、新能源產業、服務業、消費品食品、人才就業、醫療衞生、公共服務,以及綠色產業),《申請指引》則列出申請要求、途徑及材料清單。歡迎相關業界按照兩份指引列出的具體要求,透過「灣區標準平台」(www.gbsrc.org.cn/applicationDevelopment)或「灣區標準研究中心」的郵箱(gbsrc@gdis.org.cn)提交申請,供「灣區標準研究中心」進行評審。上述兩種途徑全年接受申請。
 
  「灣區標準」的建設可以促進三地互聯互通和融合發展,深化香港與內地和澳門之間的經貿交流和合作。「灣區標準」及有關資料載於「灣區標準平台」(www.gbsrc.org.cn),供公眾查閱和業界以自願形式採用。
 
  工貿署會繼續和廣東省和澳門當局聯繫,協調香港特區政府內部一同推動相關工作。在《需求指引》及《申請指引》發布後,工貿署已鼓勵業界提交「灣區標準」申請,亦會邀請有關政策局/部門鼓勵其範疇的團體和企業提交申請。
 
2023年9月26日(星期二)
香港時間12時32分
即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