差餉及地租繳納人須盡快交回物業詳情申報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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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署在八月發出約三十五萬份表格R1A,以收集各類物業的租金及租賃資料,用於即將進行全面重估應課差餉租值的工作。
任何人士如未能在指定期限內填妥及交回表格,須於限期前以書面向該署提出理由申請延期。若故意在該表格作出失實陳述,或拒絕填報任何資料,即屬違法,一經定罪,分別可處最高罰款二萬五千元或一萬元,並須另加相等於因而少徵收的差餉及/或地租三倍的罰款。
差餉及/或地租繳納人如選擇以郵遞方式交回申報表,在投寄郵件前須繳付足夠郵資,以確保郵遞準時無誤。
完
2023年9月15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11時00分
香港時間11時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