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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張貼收回土地公告以進行元朗區雨水排放系統改善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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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政總署今日(九月十四日)根據《收回土地條例》(第124章)第4條及《道路(工程、使用及補償)條例》(第370章)第14條張貼收回土地公告,以進行元朗區雨水排放系統改善工程和相關道路工程。

  政府將收回17幅私人土地,總面積約1 469平方米。土地將於公告張貼後三個月(即十二月十五日)歸還政府所有。

  政府會與相關土地業權人和受影響人士保持緊密溝通,妥善處理他們的補償事宜。

  上述工程將改善元朗蓮花地、崇山新村和山下村的雨水排放系統,以提升排洪能力。工程預計於約四年內分階段完成。
 
2023年9月14日(星期四)
香港時間12時20分
即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