鄉郊代表選舉臨時選民登記冊及取消登記名單今日發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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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法定申索或反對
任何人士如認為某名已登記人士沒有資格登記,可於九月八日或之前在通常辦公時間內,將反對通知書親自送遞往選舉登記主任或相關的助理選舉登記主任的辦事處(主任辦事處)(辦事處地址載於有關表格內)。
任何人士如經選舉登記主任裁定沒有資格登記,或其所提出的登記申請不為選舉登記主任進一步考慮,或已申請登記但其姓名並無記錄在臨時選民登記冊內,或其姓名已列入取消登記名單內,或對在臨時選民登記冊內所載個人資料有任何申索,可以於上述時間內親自遞交申索通知書。
如提出申索人士的主要住址在香港以外,除可於上述時間內親自或由獲其書面授權的人士遞交申索通知書外,亦可透過郵遞、圖文傳真或電子方式(經數碼簽署所認證的電子紀錄)於九月九日(香港時間)或之前將申索通知書送達主任辦事處。
反對通知書和申索通知書的指明表格,可於主任辦事處索取,或於鄉郊代表選舉網站下載。
審裁官在接獲申索通知書或反對通知書後會在法定限期內盡快舉行聆訊。為加強資訊的透明度,以及便利有關人士或公眾出席或旁聽聆訊,申索及反對個案的資訊(包括聆訊日期、時間及地點,以及申索者/反對者/被反對的選民的姓名),會在聆訊日之前上載至鄉郊代表選舉網站。
查閱臨時選民登記冊及取消登記名單的安排
臨時選民登記冊及取消登記名單的全份文本將會放置於民政事務總署位於灣仔軒尼詩道一三○號修頓中心三十樓的選舉登記主任辦事處,而相關鄉事委員會屬下鄉郊地區的臨時選民登記冊的特定分冊的文本及取消登記名單的文本將會放置於各有關新界民政事務處的助理選舉登記主任辦事處。根據《選舉管理委員會(選民登記)(鄉郊代表選舉)規例》(第541K章)(《規例》)第19及22條公布,指明人士包括傳媒(屬政府新聞處處長所管理的政府新聞處新聞發布系統的登記用戶)、政黨(即符合《規例》要求的政治團體/組織)、鄉議局、有關鄉郊地區的所屬鄉事委員會、有關原居鄉村或共有代表鄉村的原居民及有關現有鄉村或墟鎮的居民,可就與鄉郊代表選舉有關的目的,在八月二十五日至九月八日的通常辦公時間內,查閱上述的臨時選民登記冊及相關的取消登記名單。
申請查閱選民登記冊及取消登記名單的指明人士可於今日起至九月八日的通常辦公時間內致電鄉郊代表選舉熱線或相關新界區民政事務處預約。
民政事務總署及新界各區民政事務處就上述事宜所指的通常辦公時間為星期一至五(公眾假期除外),上午九時至下午一時及下午二時至六時。
如欲了解更多資料,請瀏覽鄉郊代表選舉網站或致電鄉郊代表選舉熱線查詢。
完
2023年8月25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9時30分
香港時間9時3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