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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就香港中環下亞厘畢道二號南座處所徵求建議書作文化藝術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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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化體育及旅遊局現邀請非牟利機構提交建議書,由二○二四年四月一日起營運、管理、保養及發展位於香港中環下亞厘畢道二號南座部分地庫、地下全層、一樓及天台的處所作文化藝術用途,為期三年。
 
  徵求建議書工作將為目前由藝穗會租用的處所在租約屆滿後物色最合適的非牟利營運者。所有非牟利營運者(包括現時的營運者),均可提交建議書。獲選申請者會營運、管理、保養及發展上述處所成為獨特文化藝術地標,以支持文化藝術特別是中小型藝團和青年節目的持續發展。
 
  有興趣的申請者須於十月二十日下午五時三十分前就徵求提交建議書。所有建議書必須以郵寄或親身遞交方式送達文化體育及旅遊局(地址:香港添馬添美道二號政府總部西翼13樓文化體育及旅遊局文化科文化部(1))。
  
  有關徵求建議書的詳情及申請表格,可瀏覽文化體育及旅遊局網頁www.cstb.gov.hk/tc/other-information/ifp.html或致電3509 8075或3509 8077查詢。
 
2023年8月21日(星期一)
香港時間12時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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