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城市規劃委員會更新辦事程序及指引以配合精簡流程安排
*************************
  城市規劃委員會(城規會)今日(八月十八日)宣布更新辦事程序及指引,並將於二○二三年九月一日生效,以配合同日起實施的經修訂《城市規劃條例》(《條例》)所帶來的精簡流程安排。

  經修訂《條例》今年七月獲立法會通過,以精簡和優化制訂圖則和規劃申請的程序。今次《條例》及其他與發展相關的條例的修訂是政府致力壓縮發展時間及加快土地供應的其中一項主要工作,以回應市民對土地及房屋的殷切期望。

  經修訂《條例》亦加強了對新界鄉郊地區違例發展的執管權力。

  為配合經修訂《條例》的實施,城規會已更新其辦事程序與方法,六份城規會規劃指引(24C、29B、30B、31A、32A及33A號),所有須知、表格和資訊小冊子(統稱為「修訂文件」)。「修訂文件」涉及的主要修訂載於附件。

  「修訂文件」將於二○二三年九月一日生效,並已於今日上載至城規會網站,供公眾人士參考。「修訂文件」的複本可在城規會秘書處及規劃署規劃查詢處索取:

城規會辦事程序與方法
www.tpb.gov.hk/tc/about_us/new_procedure_practice.html

城規會規劃指引
www.tpb.gov.hk/tc/resources/tpb_guidelines/new.html

制訂圖則──表格和須知
www.tpb.gov.hk/tc/list_of_plans/participate_new.html

規劃申請──表格和須知
www.tpb.gov.hk/tc/resources/application_forms_and_guidance_notes/new.html

資訊小冊子
www.tpb.gov.hk/tc/resources/publications/new_info_pamphlet.html

  儘管「修訂文件」將於二○二三年九月一日生效。目前有效的相關文件將繼續適用於處理和審議下列的文件:
 
  • 已展示但尚未於二○二三年九月一日之前提交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作出決定的圖則/圖則修所涉及的申述、對申述的意見及進一步申述。
  • 於二○二三年九月一日前提交的第12A、16和16A條申請,以及涉及與二○二三九月一日前提交的第16和16A條申請相關的第17條覆核申請。

  市民如欲了解更多詳情,可瀏覽城規會網站(www.tpb.gov.hk),或致電熱線(2231 4810或2231 5000)或電郵(tpbpd@pland.gov.hkenquire@pland.gov.hk)查詢。為協助市民了解主要的修訂,城規會擬備了相關的常見問題,並已上載至城規會網站。
 
2023年8月18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10時32分
即日新聞  

附件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