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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訊局就檢討電視及電台業務守則諮詢公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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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稿代通訊事務管理局發出:
 
  通訊事務管理局(通訊局)今日(七月十七日)就放寬或更新電視及電台節目和廣告標準業務守則的建議,邀請公眾人士提出意見。公眾諮詢為期一個月,至八月十六日結束。
 
  本地免費電視節目服務及聲音廣播牌照中期檢討已於今年二月完成。在中期檢討的諮詢過程中,通訊局收到不少公眾和持牌機構對規管節目和廣告內容的建議。通訊局在轄下廣播業務守則委員會的協助下,已就上述收到的意見對業務守則進行審視,總體方向是在保障公眾利益的同時,因應持牌機構營商環境日趨困難而進一步優化規管制度。經檢討後,通訊局制訂了一系列建議(要點見附件)諮詢公眾。通訊局會在考慮所有在諮詢期間收到的意見後,決定如何落實有關建議。
 
  諮詢文件載於通訊局網頁(www.coms-auth.hk/filemanager/tc/content_711/cp20230717_2.pdf)。公眾人士如欲就有關建議提交意見,可於截止日期前電郵至consultation-cop@ofca.gov.hk、傳真至2507 2219或郵寄至通訊事務管理局辦公室(地址:香港灣仔皇后大道東213號胡忠大廈20樓;經辦人:廣播事務23組)。逾期遞交的意見恕不受理。
 
2023年7月17日(星期一)
香港時間16時15分
即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