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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長官立法會互動交流答問會第二節「法治人才」和「應急安全」互動交流答問內容(只有中文)(附短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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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行政長官李家超今日(七月十三日)上午出席立法會「行政長官互動交流答問會」,在以「法治人才」和「應急安全」為議題的第二節的開場發言及互動交流答問內容:
 
行政長官:多謝主席。第二節討論的主題——「法治人才」和「應急安全」,亦是按二十大報告的內容而設定。
 
  在法治人才方面,二十大報告的第七章提及,要「推進法治中國建設」,強調在提升國內法治水平的同時,必須統籌兼顧涉外法律法規的制度建設及人才培養,做到國內法治與涉外法治協同發展。內文又提到加快建設法治社會,增強全民法治觀念、提升社會治理法治化水平、努力使尊法、學法、守法、用法在全社會蔚然成風。
 
  香港在法治方面有很多建樹。例如,我們擁有良好的法治制度、法律人才和素養;香港的普通法制度與世界接軌;香港獲評為世界最受歡迎的仲裁地點第三位;不少國際法律組織在香港落戶,國際調解院籌備辦公室也在本年初成立。我們的法律人才備受國際認同,近年香港積極與內地和國際機構合作,經常舉辦不同的國際法律會議和培訓,推出多項能力建設項目,漸次發展成區內的能力建設中心。
 
  國家構建法治建設進程中,對涉外法律人才有重大需求。因此,我想諮詢議員:香港是否應該利用好已具備的良好條件和優勢,建設成為「中外國際法律人才培訓基地」,進一步鞏固香港作為亞太區國際法律及爭議解決服務中心的定位?香港是否可以貢獻國家推進法治建設,並從這擴展中為香港的法治創造價值,發揮好香港在法治方面聯通國家和世界的獨特優勢和地位?
 
  另外,在應急安全方面,二十大報告對應急管理工作提出要求。這些包括:建立大安全大應急框架,提高防災、減災、救災和重大突發公共事件處置保障能力,加強國家區域應急力量建設。
 
  特區政府就不同緊急事故已經制訂了應變計劃,例如《天災應變計劃》、《大亞灣應變計劃》,以及《香港境外緊急應變行動計劃》等,並定期作跨部門演習,不斷加強各應急部隊處理重大事故時的協調和應變能力。
 
  另外,今年二月,特區救援隊遠赴土耳其地震災區參與救援工作,成功拯救了四名受困者。香港在應急方面累積了多年經驗和能力,有良好技術、經驗和訓練,但在硬件方面,香港的資源始終有限。例如幾年前,超強颱風「山竹」襲港,大量樹木倒塌,交通癱瘓,塌樹規模和廣泛性前所未有,超出了部分硬件的極限,例如鋸樹的電鋸不敷應用,要急忙徵召,失去了時間的主導權。而內地在應急硬件方面不斷強化,尤其是重型裝備。
 
  因此,我希望諮詢議員:香港是否可發揮自身優勢,和大灣區內地城市建立一個聯防聯控、優勢互補的聯合應急機制,貢獻香港應急技能和經驗,同時在裝備方面,尤其是重大和專業應急裝備,可以互補提供使用,以提高防災、減災、救災和重大突發公共事件處置保障能力?
 
  我引用二十大報告的部分相關內容,是希望激發我和議員在答問期間的互動交流。我現在聽取議員的意見並接受提問。多謝主席。
 
立法會主席梁君彥議員:林新強議員。
 
林新強議員:特首,我亦有思考,香港法律界在二十大報告提出的「推進法治中國建設」可以做些甚麼呢?香港在「一國兩制」下是全國唯一實行普通法制度的地區,香港有良好的法治制度和法律人才,《基本法》亦容許終審法院可根據需要,邀請其他普通法適用地區的法官參加審判,又讓法院在審訊時可用其他普通法地區的司法判例作為參考。所以,香港雖然回歸了26年,但我們與其他普通法地區在普通法法理上的發展仍然十分接軌。我覺得香港絕對有潛力──如特首所言──發展成為中外國際法律人才培訓基地,助力推進法治中國建設。
 
  但近30年來,全球法律行業有很大變化,香港法律行業無論在教育和律所營運模式都急需進行改革,才可提升香港律師的競爭力,以及培育更出色的法治人才。在教育方面,現時香港缺乏統一的法學專業證書的收生和考試標準,學額不足以令一半大學法律系畢業生成為律師。這樣教出來的律師質素參差不齊,香港律師會(律師會)與大學已經討論了20多年去統一標準,但進展緩慢,這不但浪費了教學資源,更令律師事務所和大律師培訓出來的新生律師出現錯配。另外,要培育和訓練優質法治人才,除了在大學教育階段,更需要又大又強的律所,才有資源和高專業技能繼續把合適新人培育成更優秀和更專業的律師。但香港法律行業的營運模式和制度落後,令律所很難合併壯大,更沒有資格在全球法律行業上有任何競爭力。我和律師會都知道問題所在,亦努力改變,但無奈阻力重重,特首。
 
立法會主席梁君彥議員:行政長官。
 
行政長官:多謝主席。我很感謝林議員在這方面提供的意見,這些意見我在其他領域亦有聽到,值得我們探討,以幫助香港整個法律界和從業員提升本身的能力,和擴大整個行業。這方面我希望林議員再有甚麼資料都可以多提供給我們,我們一起努力工作。我知道律師會正努力根據法律去推廣一些新措施,近期我看到有一些進展,大家在這方面共同再加把力。多謝。
 
立法會主席梁君彥議員:李浩然議員。
 
李浩然議員:多謝主席。行政長官,早晨。我非常認同你剛才說香港可以作為法律培訓的一個基地,我想就着法律人才培訓提出兩個方向的意見。首先,正如習主席和二十大報告都肯定了香港的普通法系統。甚麼是普通法?普通法系統是一個平台,讓不同法律可以在這裏互相有交叉點、交流和訴訟等。所以其實一方面,香港的普通法在世界這麼有聲譽,可以作為我們說好中國的法律故事一個很好的推廣平台。同時,我們回看在大灣區的定位,其中一個很重要的是作為「一帶一路」的節點。現時全球發展都聚焦在中東和亞太地區,是一個非常重要的區域,但在這方面,香港法律界對這些地方的法律的了解卻是比較貧乏,我們對內地成文法有認識的人才少;東南亞的也少;對伊斯蘭法了解的人才更少,這很不利於我們的整體發展。所以我希望能夠建議,擴大我們相關法律培訓的一些配套,例如我們會否可以在大學開展一些相關的研究和碩士課程,建立有關非普通法體系的法律研究中心,甚至想得更多,會否可以建立一個非普通法,可能是以成文法為主體的法學院,開始有系統地培養一些嶄新領域的專業法律人才?
 
  另一方面,香港正在面對轉型升級,但其實在很多方面,我們的人才都是缺乏,例如我們的航運中心正轉型,已經不再是傳統的物流方面,而可能是相關的法律、金融或專業服務。舉個例子,二○二二年底的數據,對於「海運及空運人才培訓基金」計劃下,曾經接受海事法律培訓的人仍然停留在大約每年30人左右,其實這個規模是不足以支持我們進行轉型升級。事實上,在這個領域裏,香港能夠提供maritime law服務的律師事務所大約23間,基本上沒有本地律師事務所,所以希望在培訓人才方面,提出這兩個意見。多謝行政長官。
 
行政長官:多謝李議員的意見。
 
立法會主席梁君彥議員:林順潮議員。
 
林順潮議員:多謝主席,特首早晨。中央政府與港澳衞生部門早於二○○五年簽署《關於突發公共衞生事件應急機制的合作協議》,建立傳染病和突發公共衞生事件資訊通報和應急合作機制。從二○○五年協議簽訂至今的18年內,發生了兩件重大事情,第一是持續了超過三年的新冠疫情;第二是國家全力推進大灣區城市群的發展。新冠疫情發生後,內地與港澳當局攜手,迅速啓動三地突發公共衞生事件應急通報機制,及時通報疫情資訊,為追蹤病例密切接觸者調查等起到積極作用。內地與香港合作,對兩地有效防疫、抗疫,發揮了重大作用。同時,隨着大灣區建設的推進,「澳車北上」與「港車北上」先後開通,港澳與灣區形成「一小時生活圈」,三地人員交流日益頻繁,任何一地發生突發公共衞生事件,將首先波及大灣區內的城市群。因此,我非常支持特首提出在香港與大灣區內地城市建立一個聯防聯控、優勢互補的聯合應急機制。特首一向高瞻遠矚,與時並進,我想問特首會否為已有18年歷史的《關於突發公共衞生事件應急機制的合作協議》作出檢討、優化和更新,以配合後疫情時代和大灣區未來發展所需?多謝特首,多謝主席。
 
立法會主席梁君彥議員:行政長官
 
行政長官:多謝主席,多謝林議員。林議員剛才提到二○○五年簽署的應急機制合作協議,其實在二○一八年已經更新了,即是和林議員所說,我們應該不斷檢討機制這個想法是一致的,因此在二○一八年更新了《關於突發公共衞生事件應急機制的合作協議》,這也是我們處理新冠疫情時啓動的一個合作協議和聯防聯控機制。這份合作協議涵蓋了很多我們在真正應對新冠疫情時測試到的協議機制,亦正不斷優化。大家經過抗疫後已經建立了溝通和聯繫機制,也會在數據監察和信息交流方面有協議。你看到我們在通報方面,在個案追蹤及資源互補、人手協助和配置等,都已經在過程中既測試了協議機制,也在不斷強化。我們與不同地方的衞健單位,在新的協議中發揮的功能,大家都看到——相互成功抗擊疫情,更重要的是我們有很多應變機制,大家從中也強化了,更加強了協調。所以在整個過程中,我們是不斷優化相關機制,我亦會要求相關部門,特別是醫務衞生局局長,繼續與兩地有關單位保持良好溝通。目前來說,因為累積了經驗和優化了機制,我們對管控類似的傳染病突發事件是有信心的。但我諮詢議員,除了關於傳染病外,其他例如風災,一些災害性、常見的事件,例如颱風,甚至是大亞灣核電站如果真的有洩漏,我們的應變機制等,所以是多元的,除了在傳染病,即衞生安全方面,我們也考慮其他重大事故的協調機制。多謝主席。
 
立法會主席梁君彥議員:尚海龍議員。
 
尚海龍議員:多謝主席。行政長官,星期二我與保安局和一眾議員前往香園圍口岸參觀,當時因為剛好遇上文錦渡口岸深圳方面有沉降問題,所以我詢問了保安局副局長卓Sir,他指保安局和運輸及物流局用了兩小時與深圳方面有三層溝通機制,已經妥善處理有關問題,把跨境車輛分流至香園圍口岸。這真的要讚賞政府的效率,看得出深港兩地有關應急管理方面現時做得越來越好,但我說的這件事只是小事件。過往的大事件,好像三年疫情期間,大家市民都看到香港在公共管理、危機管理方面仍然有很多需要提升的地方。我舉兩個例子,我曾聽澳門特首賀一誠說,他是從新聞聽到香港「封關」,即港澳兩地不能通關;還有,就是當澳門已經安排了電子配額分配口罩等防疫物資時,香港市民全部仍要到處撲口罩。所以我想請問,香港在由治及興中,我們需要在前進道路上防範災難性的風險,做好自然風災(防範)──正如特首所說的──還有公共衞生的危機。經過三年疫情,特區政府在重大危機事件中的管治措施有否提升?除了簽署灣區的一系列譬如是MOU、共同防範機制外,我想問如何更好地做好政府內部跨部門協調?還有就是如何做好社會動員?多謝。
 
立法會主席梁君彥議員:行政長官。
 
行政長官:多謝主席,多謝尚議員。跨部門動員在《施政報告》中,我是針對第五波疫情期間面對的很多問題,相應強化系統設置與實際運作。例如,我們已經有一個全政府動員機制,即是說我隨時可以動員,例如,整個政府3%或5%的人員。簡單來說,如果180 000公務員我動員5%,即是有9 000名公務員可以參與突發事故的一些協調工作,這些協調工作有大部分是不需要特別的訓練或技能。很多大型事故中,因為人手短缺,例如聽電話、查詢、電腦系統操作,這些很簡單的工作,公務員同事絕對駕馭有餘。另外,譬如派送物資或者一些需要關懷協助的工作,我們的動員能力都已經強化。
 
  另外,我們在完善地區治理體系中,「關愛隊」(「地區服務及關愛隊伍」)是一個重要的元素。我亦非常感謝「關愛隊」,除了他們需要某一方面的資助外,每一個都很熱誠、自發性地投入工作,這樣的自發性比好像打工的心態可能更有一種跨出一步的、超脫的投入感。
 
  但我覺得更重要的是任何應急機制都要第一,有充分預案;第二,預案要充分預演,所以會有很多演習;第三,協調是重要,因為在重大事故中,一定是跨部門協調處理。跨部門方面,現時來說,我們有三級機制:第一,當事故的嚴重性可以在地區處理,就由地區處理;如果要提升至部門處理,就由部門處理。第二,就是提升至政府層面,會由局來統籌,我們的緊急事故協調中心就是由保安局做協調統籌。再嚴重一些,就由我統籌。你可以看到我們的應變機制,例如我上任後就針對疫情而成立了新指揮架構,是一個有指揮能力和協調能力的督導隊伍。我們會按照實際情況啓動一個新的指揮制度,但整體來說,如果我們的預案和日常的演習和協調機制做得足夠的話,其實利用保安局統籌的重大事故協調機制就可以處理到。
 
  但我覺得更加重要的是裝備方面,因為任何應急都是講求硬件和軟件。硬件方面──我在諮詢問題中提及──始終有限,如果我們建立一個大灣區應急機制,會否有幫助,香港始終只有700萬人口,而大灣區有8 000多萬人口,已經擁有的一些裝備應該比我們好很多。
 
  另外,在法律方面,我們都需要鞏固。例如,大家都知道我們有緊急法,但希望不要發生需要引用的情況。一般情況,每個部門在兩方面有法律保障,第一,其權力會受到保障;第二,後果方面,如果真的是全心全意履行職務,亦會獲得保障。這些都是重要的,在體系建設中我們會不斷強化,而在諮詢過程中,如果大家有其他意見,令我們可以更加強化,我都很多謝,並希望聆聽大家的意見。多謝主席。
 
立法會主席梁君彥議員:梁美芬議員。
 
梁美芬議員:多謝主席。特首,習近平主席在二十大報告中指出,法治是國家核心競爭力的主要內容,他以遼闊的國際視野提出統籌推進國內法治和涉外法治,亦強調中國要堅持維護以聯合國和國際法為基礎的國際秩序。習主席亦明確要求,要加大涉外法學教育,做好涉外執法、施法和法律服務人才的培養,向國際組織法律人才推進工作。香港很榮幸,在這大格局中扮演一個重要角色。特首,香港具有兩文三語、實行普通法的優勢,很容易與國際法律制度接軌。我本人亦在香港城市大學教授法律三十年,參與推動和培訓很多來自外國和內地的法官,培養他們包括國際法律方面的知識。他們回去後絕大部分都是處理國際法相關案件,有機會能夠成為聯合國法官是他們的夢想之一。我想問特首,會不會有機會幫香港培養出來的國際法律人才,能夠參與選拔聯合國法官的機會呢﹖
 
行政長官:多謝主席,多謝梁議員。我認為我們的法律人才很優秀,以梁議員你自身來說,你從事法律教育工作多年,我亦知道很多現時成功的法律執業者都曾經是你的學生,桃李滿門,恭喜你。在這方面,我覺得香港的法律人才多的是,香港亦有公務員在現有制度下前往參與一些國際組織的工作,包括聯合國和另外一些國際組織,成績很好,有關組織亦曾經要求我們延長派遣到該處的公務員同事的工作時間,證明他們的表現很好。如果香港有法官可以參與一些國際組織,我當然會大力支持。
 
  國家方面,相信大家也看到新聞,有法官進入了聯合國的法庭,包括有關訴訟和上訴的。香港的法律人才很多,我曾經要求律政司進行一些分析——我們法院的一些判例,多次在外國普通法審訊中作為參考,證明我們的質素之高。所以,在這方面我會大力去做,但我更想問梁議員,剛才你提及在國際法和普通法方面,我們都有優勢,我們能如何令這些優勢,除了讓香港自身法治制度得益外,亦把影響力擴展至世界各地﹖
 
立法會主席梁君彥議員:梁美芬議員。
 
梁美芬議員:國家其實一直——尤其是習主席指出——培養優秀的涉外法治人才隊伍是新時代貫徹黨和國家的一個重要舉措。香港其實有三間知名法學院均名列前茅,我自己執教多年,我認為三間法學院一定要有「一國兩制」和國家節奏,去配合國家使命,那麼我們培養出來的國際法律人才就為國家,亦為香港所用。現時香港的律師可以考大灣區的執業試,政府過去一年全力開拓「一帶一路」中東歐的市場,亦被評為全球仲裁第三位(全球最受歡迎仲裁地點第三位)。我認為,現時來說,我們還有一個最好的切入點,就是我們有機會成為國際調解院籌備辦公室。國際調解院一定能夠吸引很多來自世界各地的法律專家,他們希望成為調解員,亦透過這方面,可以宣傳香港。香港再加上巨大的內地市場,我認為我們能吸引更多年輕學生和法律執業者來香港工作。所以,本人認為,除了推動香港執業律師前往大灣區外,一定要,最好是三大法學院,大家共同除了培養兩地法律專才外,亦要培養一批認識「一帶一路」國家法律,例如伊斯蘭和俄羅斯等地的法律,我們便一定有巨大的競爭力,而這一方面能配合國家和我們自己營造的多邊貿易關係,真正成為中外國際法律樞紐。
 
行政長官:主席,容許我補充一點。多謝梁議員剛才啓發我,與我要致力團結力量很有關係。剛才梁議員提到,凝聚我們在法律界的力量,包括兩個法律組織,即香港大律師公會和香港律師會,大學、政府和我們聯繫網絡的人才。我認為每一個領域都應該凝聚力量,將我們的團隊擴容、擴量、擴質。多謝梁議員。
 
立法會主席梁君彥議員:葛珮帆議員。
 
葛珮帆議員:主席、行政長官。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所以我非常支持香港和大灣區城市建立聯防聯控、優勢互補的聯合應急機制,保障人民的生命財產安全。特首,其實你是這方面的專家,我只可以將我一點看法給你參考。我相信政府的跨部門團隊可以就以下五個方面做工作:第一,跟內地相關部門建立常設溝通渠道,制定聯合應急機制;第二,建立信息共享機制,香港已經建設好聯合運作平台(COP)和空間信息共享平台(CSDI),可以對接廣東省應急指揮系統,共享預警系統、災情資訊、聯合運作等信息,確保應急處理的效率和準確性,亦要向市民分享實時準確的信息;第三,人才培養和培訓,除了組織聯合演練,亦可以按不同災種,用科技建立實戰訓練基地,培養應急管理和救援科研的人才;第四,建立區域應急中心,裝備和物資的協定和倉儲的貯存,為救援隊伍和應急物資準備跨境綠色通道;第五,制訂相應的法律法規,明確各方的責任和義務。
 
  特首,其實建立這個聯合應急機制,還可以促進建設大灣區的智慧城市群。香港更可以作為國際窗口,跟大灣區城市一起服務全球,在香港建設國際性的應急人道救援平台。現時大灣區正在建設三個國際和國家性的應急救援平台,廣州有聯合國全球人道主義應急樞紐,潮州市正建設東南應急救援中心,江門市則有中國—太平洋島國防災減災合作中心,今年三月投入使用。這些平台結合香港的應急救援經驗,聯通世界的能力、優越的地理位置、科研實力和金融創新等能力,將可以跟亞洲地區以至國際社會共同提升防災、減災和積極應對災害風險的挑戰。中東的迪拜近年利用自身優勢,成功打造了國際人道主義城,值得我們參考。
 
  特首,繼成功參與土耳其救援,我相信香港未來可以在國際救援和防災人道救援工作上作出更大的擔當和更多貢獻。多謝主席。
 
立法會主席梁君彥議員:行政長官。
 
行政長官:主席,我想補充幾點。多謝葛議員在這方面剛才給予的意見,因為我知道葛議員多年來是保安panel(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成員,對於保安事務非常熟悉,所以保安局在葛議員給予很多意見下應該較容易做事。剛才葛議員提到的,跟保安局現時很積極籌備和希望建立的大灣區互動應急機制很類似,這些要點其實都是我們大家共同跟內地一些單位希望溝通而建立,看看有沒有共識。據我所知,保安局局長已經跟內地的有關單位溝通,他們對保安局提出建立一個大灣區的應急機制,都是持正面態度,相信很快保安局局長會跟他們有一個大規模會議,屆時有何進展,我們可以向大家公布。多謝主席。
 
立法會主席梁君彥議員:陳克勤議員。
 
陳克勤議員:多謝主席。行政長官,你在剛才的發言提出要在大灣區城市建立一個聯防聯控、優勢互補的應急機制,這是有底線思維的務實做法。香港現時都有針對核事故、港珠澳大橋的恐襲作一些演練,但粵港澳三地政府比較少就着一些緊急的安全事故有一個恆常的合作機制或演習,所以萬一我們出現一些區域性的危急事件,三地政府如何即時應對?我們的救援人員、我們的救援裝備如何第一時間到達災區?我們的救援物資和人員如何不會因為三地的法律、法規不同而影響救援工作?我覺得這些雖然是細節,但卻決定成敗。所以行政長官,你是否可以早點跟廣東省、澳門特區的政府商討相關安排,建立一套應急機制,並且就着一些政策或個別事件進行演練,制訂一套預案?多謝主席。
 
立法會主席梁君彥議員:行政長官。
 
行政長官:多謝主席,多謝陳議員。陳議員是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的多年成員兼主席,所以是一針見血,剛才所說的正正是我們的機制所處理的。其實構思是有的,我們要知道,這個機制要處理三地法律,大家如何在符合三地法律下而做到的,其實是很多元的,例如在深圳灣,現時若真的不幸發生火災,我們已經有一個聯合滅火方案,即「先救援,後通報」。我們大家亦已分工,哪些我們覺得是符合香港的法律,就可以分工去做,大家都是一樣的。例如甚麼裝備要符合某些法律才能進入香港,我們可以作一個清單制度,即已經克服了法律上的事宜。
 
  正因如此,我們才有這個機制,令我們既能真正協助,又能符合法律。其中一個機制已經在運作中,例如發生沉船事故,我們已經有協議的應急機制,內地船隻可以進入我們的地方協助,這是大家協議的,同樣來說,我們都可以。再者,例如需要幫助時,我們的飛行服務隊亦可以飛到大灣區城市幫助救援,以前亦做過。
 
  我們的救援隊去土耳其的經驗,正正代表了在國際救援方面,有很多事宜經我們預先安排,克服了一些法律上的障礙,亦因為上次我們在土耳其的成功救援,香港消防處亦希望向聯合國申請成為一個中型的救援隊伍。有了這些協議後,法律就會充分保障。所以這次我們除了在執行方面的實力,亦有考慮符合三地法規,在三地法規不受限制或不影響的情況下,都有很多空間做到,但要預先進行很多工作。多謝主席,多謝陳議員。
 
立法會主席梁君彥議員:簡慧敏議員。
 
簡慧敏議員:多謝主席。行政長官,二十大報告有關推進法治中國建設的內容,你已經引述過,我不再重複。正如你早前提過,香港有穩健的法律制度、深厚法治基礎和優秀法律人才;更擁有「一國兩制」下背靠祖國、聯通世界的得天獨厚優勢;而且是全國唯一實行普通法的司法管轄區,可以跟世界的普通法接軌。回應你諮詢的問題,我認為可以建設香港成為中外國際法律人才培訓基地,目的是鞏固香港的法治地位,貢獻國家推進法治建設。要如何做呢?我嘗試拋磚引玉。我認為要做好這項工作,必須有高層領導的架構,比如由律政司司長領導,賦予充分資源,推行一個中外國際法律人才培訓計劃,可圍繞着律政司現有的「願景2030—聚焦法治」,設立一個「國際法律人才2030計劃」,英文名我都有建議:International Legal Talent 2030。考慮團結香港的法學院、兩個法律專業團體,甚至30個法律界的選委團體,一同合作。在這個計劃下,讓中國內地、香港,乃至全世界的法學生、法律執業者接受相關培訓,可以涵蓋主要司法區的普通法,因為不同司法區的普通法都有其特色,亦比如說好我們「一國兩制」下的普通法制度優勢,甚至對國際法進行研究、內地法的培訓等,成為精通當今世界最需要法律領域的法治人才,讓更多法治人才共同說好香港故事。對這個建議,特首,不知你有甚麼看法?多謝主席。
 
立法會主席梁君彥議員:行政長官。
 
行政長官:多謝主席。多謝簡議員,我非常認同,因為我覺得推動和領導是重要的,如果我們認真做好這件事,一定要有很強力的領導,並要凝聚力量,像剛才我所說的多方面參與。我亦多謝簡議員連名字都為我們想好了,我想應該想來的法律專才都會感到很吸引,International Legal Talent 2030,我覺得有願景,不過正式用甚麼名字們可以遲些才決定。剛才簡議員提及的三點強項:普通法,我絕對認同;國際法,我們亦絕對認同;但內地法,本地人才就很可能不是太多。在內地法的培育,我們要推廣,這暫時不是我們的強項,我們可以如何強化這方面,請問簡議員?
 
立法會主席梁君彥議員:簡慧敏議員。
 
簡慧敏議員:行政長官,根據不是太完全的資料,目前我們是就着普通法的培訓,對內地有一些公開的,例如對內地的法官,我們在三大院校其實亦有一些碩士的普通法培訓,但對內地法的培訓,目前相對較少。確實你提出的非常好,如果是國際法律的人才,我覺得除了了解「一國兩制」下普通法制度,我相信內地也是很想了解多一點香港普通法制度的優勢,同時我認為香港既然有國際法律人才培訓,同樣都要加強了解內地法,比如未必是整全、全部的內地法,可以是內地的民商事法,或是你剛才提到的知識產權相關法例,跟我們在八大中心相關領域的,我想是特別需要去研究。多謝行政長官。
 
立法會主席梁君彥議員:行政長官。
 
行政長官:主席,我補充,我聽簡議員所說,即是我們可以請內地的法律專家、法律學者來這裏,作為一個培訓基地,如果我們真的推展,以變成我們其中一個強大的力量,這是我的理解。
 
簡慧敏議員:沒錯,即是不單接受培訓的,我相信培訓者都可以是來自內地、國際,甚至我們香港本地的法律人才。多謝。
 
行政長官:好,多謝。
 
立法會主席梁君彥議員:周浩鼎議員。
 
周浩鼎議員:特首,你好。我的發言主要圍繞建議如何將香港建設成為一個中外法律人才培訓中心。少許背景,其實在疫情之前已經有我國的外交人員派到港大的法學院接受國際法培訓,在將來臨的八月初就會有Asian Academy of International Law這個組織會幫助一些亞非法協成員國的外交人員來香港接受國際法培訓。其實在《基本法》之下,外交雖然是中央事權,但如果香港能夠得到外交部的指導和協助的話,其實我們可以繼續辦一些國際法的培訓。針對的可以是「一帶一路」中與我們國家友好的國家,包括東盟、中東、中亞這些地區,讓他們的政府人員和外交人員可以來香港接受國際法的培訓。這個做法其實等於播下一些種子,因為這些外交人員,無論他是初階的外交人員也好,或者是一些尖子也好,如果他們在這裏接受過《國際法》的培訓,將來回到自己國家,就等於與我們長遠建立了一個良好關係。另外,這個做法亦一石二島,因為如果我們就政府人員與國際上的外交人員的培訓做得好,香港的聲譽就會帶起來,私人機構人員若想起要做國際法的培訓都會自動地來香港。所以這會幫助我們國家做好涉外法治的工作,這就是我的一個建議,特首,多謝。
 
立法會主席梁君彥議員:行政長官。
 
行政長官:多謝主席,多謝周議員。剛才你提出我們要取得外交部在這方面某程度的認同,但我相信它會很支持我們的做法,因為我看到在「一帶一路」建設中,我們希望是制度相通,政策相通,而且是人才相通。正如剛才所說,我相信如果我們真的去發展這方面,成為一個法律人才培訓基地,相信在「一帶一路」建設中會有積極作用,所以相信在外交方面會得到支持。我想請問,在我們推展這些培訓,如果再一起考慮八大中心定位,因為剛才你說到競爭力,加入八大中心元素會更吸引,還是未必是一件最好的事?八大中心方面,剛才都有提及,例如我們在航運方面的法律也涉及國際法、知識產權都屬於國際法等,請問這方面有甚麼看法?
 
立法會主席梁君彥議員:周浩鼎議員。
 
周浩鼎議員:多謝特首。其實我們可以這樣看,如果我們要做到一個國際中心,首先就要考慮如何把一些國際法的組織或者國際方面的組織放在香港。我試舉一個例子,如果以英國來說,英國的航運中心現在並沒有碼頭,沒有貨櫃,不過他們有Maritime Law做一些高增值航運業,例如海事保險、航運租賃等,那些國際組織就放在倫敦,那麼她就可以體現到、成為一個國際航運中心,她是用這樣的方式來體現。如果在法律方面來說,我自己覺得是這樣:現在有三大國際私法組織,第一個就是海牙私法協會,現時在香港已經有一個分處;聯合國國際貿易法委員會,這個亦已與我們律政司有一些secondment(借調)合作;第三個就是早前張國鈞副司長去了意大利,UNIDROT國際(統一)私法協會的總部就在意大利,上次我們香港法律周(Legal Week)也邀請了他們來做主要嘉賓,我本人都與他們的負責人認識了,有了一個聯繫。我見到張國鈞副司長亦去意大利與他溝通,都是希望爭取到他們這個組織能夠在香港設立一個分部。如果成事的話,又可以再進一步把香港的法治,即國際法中心的地位再進一步提高。如有需要,我們都可以提供幫忙做一點溝通遊說,希望爭取他們能夠落戶香港。我覺得國際法律組織或者剛才特首你所說的八大中心,如果這些國際組織能夠落戶香港,就越能夠體現到我們的國際地位。多謝特首。
 
行政長官:多謝周議員。
 
立法會主席梁君彥議員:陳曼琪議員。
 
陳曼琪議員:多謝主席。行政長官,就法治人才,本人建議如下:一,着力培訓新時代高質量的法律人才,建議由香港和內地大學共同開設新型法律雙學位,讓法律結合新興科學,雙學位的範圍可以是法律和人工智能、信息網絡、生物科技、數字經濟等結合,以符合新時代的法治需要,令香港成為中外國際法律人才的培訓基地;第二,推動國家仲裁國際化,引進不同的內地仲裁機構到香港設置分支機構,有利於完善內地涉外仲裁的制度設計,亦同時加強香港作為亞太區國際法律及爭議解決服務中心的優勢,協助國家打造中國仲裁品牌,發揮香港在法治方面聯通國家和世界的獨特優勢和地位;第三,釋放香港中小型律師行的發展潛力。為甚麼我要提及中小型律師行?因為香港法律界其實約有九成都是中小型規模。香港政府應該針對香港中小型律師行的特色和需要,力助其發揮所長,釋放香港法律界大部分律師的潛在力、發展潛力。本人建議,應當由特區政府和內地大灣區政府牽頭,加強香港與內地中小型律師行的交流協作,並推動雙方聯營合作,貢獻國家推進法治建設。行政長官,我想請問會否加強支援本地中小型律師行的發展?多謝。
 
立法會主席梁君彥議員:行政長官。
 
行政長官:多謝主席,多謝陳議員。剛才陳議員提到的前幾點,包括雙學位,將法律加上其他領域,這個建議很好、很有建設性,我們會細心研究。另外,關於香港發展成為一個仲裁、爭議解決中心,這是我們「八大中心」的定位,已經很明確,亦與我們一向的發展方向很一致。我相信可以將此解讀為這個優勢可以再發揮好。
 
  關於幫助中小型律師事務行,以我理解,律政司一向在這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包括擴大中小型律師行可以發展的空間,例如剛才提及,在大灣區方面,大灣區的律師考試,我相信大家都知道,有很多律師成功考取,可以在大灣區九個內地城市執業。還有本地律師和內地律師合夥方面的一些限制亦已放寬,這亦是香港政府與內地城市在這方面一直溝通和推動,希望幫助中小型律師行。除了這些,我相信一些培訓方面的幫助都有好處,例如更熟悉內地的一些法庭程序,民商事法等,這些培訓,我覺得會有助中小型律師行開拓在大灣區的一些機遇。
 
  另外陳議員提及的,對於中小型律師行,就如一些中小型企業一樣,政府其實都有計劃資助中小型企業。所以無論是律師行,在律政司現時進行的工作中,除了希望開展新領域外,如果中小型律師行符合中小企的一些特質,商務及經濟發展局針對中小企的資助計劃,其實也適用,包括在推廣業務方面,我們有中小企業市場推廣基金去幫助,還有BUD Fund(發展品牌、升級轉型及拓展內銷市場的專項基金),即有關品牌推廣、推廣市場,甚至升級轉型,這個BUD專項基金都適用。當然,如何能夠利用好,我們盡量在對接方面,將有關資料提供給陳議員。甚至在融資計劃方面,現時亦有一些中小企的資助計劃,所以在法律界方面,律政司可以再推展的,我們很願意聆聽意見,因為這亦是我們的共同目的。另外,中小企方面的協助,陳議員亦可以考慮,盡量令有關律師行受惠。多謝主席。
 
立法會主席梁君彥議員:行政長官,請你作總結發言。 
 
2023年7月13日(星期四)
香港時間16時5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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