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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一題:綠表置居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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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七月十二日)在立法會會議上洪雯議員的提問和房屋局局長何永賢的答覆:

問題:

  有意見指出,由於「綠表置居計劃」(下稱綠置居)與公屋之間 的「可換性」,綠置居單位的外形設計、建築用料與公屋單位完全一樣,而且超過一半單位的實用面積為30平方米以下,部分更少於20平方米,難以吸引公屋居民購買以騰出公屋單位給輪候人士。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在「出售綠置居單位2022」中,20平方米以下單位的數目和所佔比率,以及截至上月三十日該等單位的出售率為何;在即將接受申請的「出售綠置居單位2023」中,30平方米以下單位的數目和所佔比率,以及當中包括多少個20平方米以下的單位;
 
(二)鑑於據報,過往綠置居20平方米以下的單位滯銷,為吸引公屋居民置業,政府會否減少綠置居小型單位的比例,例如會否考慮在可行情況下,將已落成並準備出售的相連小型單位打通,以增加30平方米以上單位的供應;及
 
(三)鑑於香港房屋委員會在二○二一年表示,正檢討公屋項目轉為綠置居項目的機制和時間,以便長遠而言能及早物色綠置居選址,制訂更適合綠置居買家的單位組合比例,有關檢討的進度為何?

答覆:

主席:

  為進一步完善房屋階梯,讓經濟能力有所改善的公共租住房屋(公屋)租戶提供多一個循房屋階梯向上流動的機會,香港房屋委員會(房委會)於二○一六年推出「綠表置居計劃」(綠置居)先導項目,選擇正在興建而合適的公屋項目,出售予綠表申請者。及後,房委會於二○一八年通過恆常化綠置居。就定價機制而言,綠置居單位的折扣率較上一期居者有其屋銷售計劃的折扣率高百分之十。於二○一八年恆常化綠置居時,房委會已作出詳細討論,並認為應以較穩健的步伐推出單位發售,以減低單位未能售出的風險。事實上,每次推出新的綠置居發展項目前,房委會都會參考過往的運作流程,經驗及最新銷售反應,考慮每年適合轉為綠置居項目的公屋發展計劃,並提交房委會策劃小組委員會就每個發展項目作出審批。獲得策劃小組委員會通過後,會適時將有關綠置居項目的建議,包括發展項目及銷售安排等,提交房委會資助房屋小組委員會審議。

  自綠置居於二○一六年推出以來,房委會一共推售了約13 900個綠置居單位,當中只有約2 000個單位的實用面積少於20平方米,佔總數大概約百分之十五;不過,當中青富苑和蝶翠苑兩個屋苑面積較小單位數目較多,佔該兩個項目單位總數的百分之二十三。就「出售綠置居單位2022」(「綠置居2022」)而言,在推售三個新建綠置居發展項目共約4 700個單位中,房委會已減少了面積較小的單位數目,當中實用面積20平方米以下的單位共約500個,只佔總數約百分之十。

  雖然早前青富苑及蝶翠苑曾經有較細小單位未能在「綠置居2019」及 「綠置居2020/21」售出,但房委會已透過「特快公屋編配計劃2022」,將這些單位全部售出予合資格的公屋申請者。至於「綠置居2022」,選樓程序於二○二三年三月底開始,並已於六月中結束。百分之九十八的「綠置居2022」單位均已售出,只有約100個未能售出,而這些單位的實用面積均屬20平方米以下。未能售出的綠置居單位一般會於隨後的綠置居銷售計劃再推出發售。

  總結以往的銷售經驗,面積較細的綠置居單位受歡迎的程度較低。房委會已檢討現時將公屋項目定為綠置居項目的設計流程,一方面在設計上增加彈性,可以制定更適合的單位組合比例;另一方面盡早於項目建築工程展開前選定適合定為綠置居作發展的項目。因此,房委會已於二○二一年起重新檢視潛在的綠置居項目,並在技術可行的情況下,修改單位組合比例,因而我們可以在「綠置居2022」下發展項目中面積較小單位的數目調較至約百分之十。房委會日後亦會採用以上方法更靈活地制定出適合的單位組合比例。

  房委會現正釐定下一期,即「綠置居2023」,推售的單位數目及單位組合比例,並會適時公布。就「綠置居2023」或以後的綠置居銷售計劃而言,行政長官已在二○二二年《施政報告》中宣布,所有於二○二六至二○二七年起落成的資助出售房屋單位的一般實用面積不再少於26平方米。房委會會按《施政報告》的策略及方向,為未來新建資助出售房屋單位(包括綠置居單位)的面積封底。因此,「綠置居2022」面積少於20平方米的單位可以說是絕版,是最後一批有面積少於26平方米出售的項目。

  多謝主席。
 
2023年7月12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7時45分
即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