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立法會九題:輸入人才計劃
************
以下是今日(七月十二日)在立法會會議上郭偉强議員的提問和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孫玉菡的書面答覆:
問題:
政府近年推行多項輸入人才計劃,包括:「一般就業政策」、「輸入內地人才計劃」、「非本地畢業生留港/回港就業安排」、「優秀人才入境計劃」、「輸入中國籍香港永久性居民第二代計劃」、「高端人才通行證計劃」,以及「科技人才入境計劃」。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過去五年,每年分別有多少宗對上述計劃的申請被拒絕,以及原因為何;有否出現申請人濫用上述計劃被懲處的個案;
(二)過去五年,透過上述計劃來港而最終成為香港永久性居民的人才的以下資料:(i)人數、(ii)平均在港逗留時間、(iii)從事的行業,以及(iv)來港創業及受僱工作的比例;及
(三)有否就透過上述計劃引入的人才進行追蹤研究,以評估他們是否切合各行業的人才需求,以及對推動本地經濟和社會發展的成效;若有,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答覆:
主席:
就議員的提問,經諮詢入境事務處(入境處)及相關政策局後,現答覆如下:
(一)過去五年,各項人才入境計劃的被拒個案的統計數字表列如下:
人才入境計劃 | 2018年 | 2019年 | 2020年 | 2021年 | 2022年 |
一般就業政策 | 921 | 1 147 | 910 | 909 | 362 |
輸入內地人才計劃 | 249 | 365 | 415 | 347 | 144 |
非本地畢業生留港/回港就業安排 | 0 | 1 | 13 | 23 | 21 |
優秀人才入境計劃 | 985 | 1 861 | 2 482 | 4 417 | 3 117 |
輸入中國籍香港永久性居民第二代計劃 | 0 | 0 | 1 | 2 | 4 |
科技人才入境計劃(註一) | 0 | 0 | 0 | 0 | 0 |
高端人才通行證計劃(註二) | 不適用 | 47 |
註二:「高端人才通行證計劃」於二○二二年十二月二十八日推出。
入境處在處理每宗申請時,會審視申請人是否符合相關入境計劃下的特定資格準則及一般的入境規定,並因應每宗申請的個別情況作出考慮,以確保只有符合相關入境政策的人士才獲准來港工作/居留。上述各項人才入境計劃申請被拒絕的原因主要包括申請人未能符合相關入境計劃的資格準則,例如申請人的學歷或經驗不足、其申請來港受僱的職位的薪酬福利未達市場水平或其申請目的存疑等。
任何人在向入境處提交簽證或進入許可申請時提供任何失實資料或作出任何虛假陳述,均屬違法。一經發現,入境處除會拒絕有關申請外,亦會對個案展開刑事調查。若證實有人以非法手段取得來港簽證或進入許可,入境處會依法宣布其簽證或進入許可無效,並將有關人士遣返原居地。即使有關人士已取得香港居留權,入境處亦會依法予以取消,並將其遣返。
入境處沒有備存申請人濫用上述各項人才入境計劃被懲處的個案的統計數字。
(二)過去五年,根據各項人才入境計劃獲批來港而最終取得居留權人士的統計數字表列如下︰
人才入境計劃 | 2018年 | 2019年 | 2020年 | 2021年 | 2022年 |
一般就業政策 | 5 366 | 5 377 | 4 375 | 4 327 | 4 125 |
輸入內地人才計劃 | 1 075 | 1 161 | 790 | 928 | 1 126 |
非本地畢業生留港/回港就業安排 | 2 455 | 3 223 | 3 117 | 3 449 | 3 495 |
優秀人才入境計劃 | 148 | 157 | 110 | 139 | 146 |
輸入中國籍香港永久性居民第二代計劃(註三) | 0 | 0 | 0 | 0 | 12 |
科技人才入境計劃(註一) | 0 | 0 | 0 | 0 | 0 |
高端人才通行證計劃(註二) | 不適用 | 0 |
註二:「高端人才通行證計劃」於二○二二年十二月二十八日推出。
註三:「輸入中國籍香港永久性居民第二代計劃」於二○一五年五月四日推出。
註四︰數目按申請人申請居留權時的居港身分劃分。
正如其他所有香港永久性居民一樣,入境處沒有備存根據各項人才入境計劃獲批來港並取得居留權人士的在港逗留時間、從事的行業,以及創業及受僱的比例等資料。
(三)各政策局及部門一直與行業持份者保持恆常溝通,以了解業界對人力需求的意見。此外,政府正籌備成立實體的「香港人才服務窗口」,其工作除專責對外推廣招攬人才及從生活各方面協助來港人才落戶外,亦會與來港人才保持聯繫,留意他們在港的發展,構建人才群組,為香港進一步發展作出貢獻。「香港人才服務窗口」正式成立後會按相關措施的落實情況和實際成效為未來運作訂立路向。
完
2023年7月12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1時0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