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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長官簽署《2023年區議會(修訂)條例》(附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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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長官李家超昨日(七月七日)根據《基本法》第四十八條第三款簽署經立法會通過的《2023年區議會(修訂)條例》(《條例》)。《條例》將於七月十日刊憲,並根據《條例》第1(2)(a)條,在刊憲當日起實施,以組成第七屆區議會。
   
  李家超說:「《條例》是特區完善地區治理工作的一個重要里程碑,對香港由治及興有標誌性的意義,是今年特區最重要的法例之一。我感謝立法會通過有關法例,以及社會各界和廣大市民對修例工作的支持。我亦肯定政府團隊和同事們所作出的工作和努力。」

  特區政府會全力推展有關完善地區治理的各項工作,包括召開分別由政務司司長和政務司副司長主持的地區治理領導委員會和地區治理專組會議,同時為區議會的運作和區議員的履職監察機制訂明指引,依法籌備選舉,讓新一屆區議會順利於明年一月一日上任。特區政府相信新一屆的區議會將與政府共同努力,解決地區民生問題,為市民謀幸福,團結社會,共建香港。
 
2023年7月8日(星期六)
香港時間15時01分
即日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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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長官李家超昨日(七月七日)根據《基本法》第四十八條第三款簽署經立法會通過的《2023年區議會(修訂)條例》(《條例》)。《條例》將於七月十日刊憲,並根據《條例》第1(2)(a)條,在刊憲當日起實施,以組成第七屆區議會。
行政長官李家超昨日(七月七日)根據《基本法》第四十八條第三款簽署經立法會通過的《2023年區議會(修訂)條例》(《條例》)。《條例》將於七月十日刊憲,並根據《條例》第1(2)(a)條,在刊憲當日起實施,以組成第七屆區議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