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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規劃委員會就地積比率轉移先導計劃公布新規劃指引(城規會規劃指引編號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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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城市規劃委員會(城規會)今日(七月七日)公布新規劃指引「擬作地積比率轉移而按照《城市規劃條例》(條例)第16條提出的規劃申請」,新規劃指引即時生效。
 
​     為私人倡議提供誘因以加快市區更新,新指引採用一項新規劃工具,透過處理按條例第16條提出的規劃申請,容許在用地之間轉移地積比率。按照市區重建局(市建局)在油麻地及旺角地區研究的建議,地積比率轉移計劃將在重建勢頭緩慢、舊樓數目不斷增多的兩個舊區作為試點推行。
 
​     地積比率轉移機制容許把「輸出地盤」的准許總樓面面積,透過提出規劃申請放寬「接收地盤」在有關分區計劃大綱圖所准許的地積比率/總樓面面積限制,轉移至位於同一分區計劃大綱圖上的「接收地盤」,上限為「接收地盤」准許總樓面面積的30% 。進行地積比率轉移時,亦容許住用及非住用總樓面面積互換。「輸出地盤」的例子包括重建潛力低的用地(例如有小型及零散破舊建築物的用地,或現有建築物的總樓面面積超出大綱圖水平的用地)、有具保育價值建築物的用地,或適合改建作公共休憩空間或政府、社區及機構用途的用地。「接收地盤」通常是位處更具策略性及交通方便並適合作更高密度發展的較大型土地。
 
​     通過容許總樓面面積從重建潛力低的用地轉移到更具策略性及交通方便並適合作更高密度發展的較大型「接收地盤」,地積比率轉移計劃預期將有助兩個舊區以較佳方式重整及重新規劃,並為社區帶來規劃增益,例如增加休憩空間和其他政府、社區及機構設施,以及保存具保育價值的建築物。
 
​     城規會強調,申請人須證明涉及「輸出地盤」及「接收地盤」的發展計劃能夠在整體上提供規劃增益,以作為支持「接收地盤」增加發展密度的理據,並須證明計劃的技術可行性。在考慮申請時,城規會會考慮既定的規劃原則包括視覺影響、城市設計等。城規會亦注意到,當局將採取保障措施,通過契約修訂和其他行政措施,確保申請人履行責任。
 
​     視乎市場反應,當局將於二○二五年就機制進行檢討,以優化計劃的運作細節。有關檢討會考慮市建局現正分別為深水埗及荃灣開展的市區重整研究的建議。
 
​     新規劃指引(城規會規劃指引編號43)可於城規會秘書處查閱,地址為香港北角渣華道333號北角政府合署15樓(電話號碼:2231 4810或2231 4835),或瀏覽城規會網頁(www.info.gov.hk/tpb)。
 
​     有關規劃指引的查詢,可致函上址或透過電郵(tpbpd@pland.gov.hk)向城規會秘書處提出,亦可向規劃署規劃資料查詢處查詢(熱線電話:2231 5000,電郵:enquire@pland.gov.hk)。規劃資料查詢處位於北角政府合署17樓及沙田上禾輋路1號沙田政府合署14樓。
 
2023年7月7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19時01分
即日新聞